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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外对立的两种。其一,是或许脑筋“守旧”“食古不化”者,挞伐陈冠希辈。他们剥陈冠希们皮,揭陈冠希们底,羞陈冠希们人。指责陈冠希辈,一群衣冠禽兽,为伍男盗女娼。其二,是思想“解放”者或星迷们,理解开脱支持陈冠希类。他们高扬自由大旗,口挂人权牌匾,谴责挞伐陈冠希者是守旧,挖苦剥陈冠希皮者为病态无聊。
凛然大义的人,坚守道德底线的人,或许对艳照门这始作俑者的羞辱指责,失之偏颇,失之厚道。但是,这种声音,如果撇开言辞的刻薄,摒弃语气的讥嘲,我们可以感受到人性的光辉,可以体会到做人的骄傲!猴,自从用一片树叶挂在腰间遮羞,他就不再是猴。从那一刻起,他就脱离兽界永远升入天堂变成万物灵长的人。所以,为了维护做人的骄傲,为了谴责人性的退化堕落,我想,这种被指责为“守旧”的声音,不管怎样的不合时宜,不管怎样的使力图摆脱道德约束的人难受,应该得到肯定,应该得到声援支持!要知道,我们毕竟不再四脚走路!我们永远是有羞耻观念并能感受羞耻的人!
但是,思想“前卫”者们不这样看,迷星们极其厌恶这种观点。在他们看来,人是虚伪的动物,道德是无耻的面纱,艳照门属于个人隐私。在他们的法典里,该鞭打的不应是陈冠希,应同情春光毕现后而梨花带露的张柏芝,最可恶的是对艳照门嚼舌根的人,应打翻在地并踏上一只脚的是不给星们名人讳言的狂妄者。这不是无端胡说。政协某朱氏委员,在商谈国是之暇,就放言高论:“谁心里没艳照?”言下之意,可恶的不是艳照门制造者的无耻,该枪毙十次的是揭人隐私露其丑陋的无聊客。某文人学者也说,各人有各人的生活,过艳照门样的生活,拍摄艳照门,这是陈冠希们的权利和自由,旁人怎能说三道四?况且,道德这玩意,不过是表现人虚伪的遮羞布。猪、牛、羊在露天里交媾,人躲在屋里钻在锦被下做爱,其实质完全一样。而且,历史车轮已碾到二十一世纪,也只有大东方文化背景下的中国人老土,仍然把性视为神圣,仍然把性事与道德紧紧相连。在西方,在美国,性与性事其实很简单,很自由,很自然。鸳鸯戏水,男欢女爱,即便放到十六岁的中学生身上,说来也只是犹如喝一杯水,不值得惊奇,不必感到诧异,更没必要脸红!
初见这朱氏言与某文人高论时,我瞠目,我无言。一段时间以后,也就释然,但释然后又生悲哀。我以为,不管思想“解放”者或热衷西方文化的人怎样宏论个人权利,不管他们怎样借“纯属个人隐私”来为荒唐无耻辩护,人毕竟是人,艳照门并不表现人性光辉!否则,艳照门春光一现,陈冠希就不会自感无颜放出到西方一游的风。(于网上看到经他人转述的。不知确否?)如果人兽真无别,或即使有别,也只是人的无耻虚伪,那么,作为上邦人物衣冠男女的你,就会赤身裸体,摇晃着那话儿满世界走!然而事实上,你根本就不那样做,你对裸露那话儿羞愧!你不那样做,你羞愧,这就是人与兽的不同,这就是人比兽进步,这就是做人的骄傲,这就是人性发展到今天的光辉!再说,中国并不是西方,西方文化及西方文化下的性自由,也并不是绝对进步!所以,如果一个人失掉自我,抛弃自己的根,视西方文化为神圣,唾弃中国文化并斥责东方道德为守旧愚昧,那么,这人将是怎样一个人?有着这样的人的民族又将是怎样一个民族?
黑格尔告诉我们,观念是一个过程。革命的马克思认为,现实存在是一个过程。既然如此,那么,所谓人身权利或个人自由,其实它也只不过是社会关系发展过程中的某个链条。它不是绝对的!它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而,所谓体现人权的“个人隐私”说法,所谓标志西方文明的“性自由”观念,其实也不是绝对的,也并不能代表人类文明的真正进步!事实上,它们不过是资本主义的资本运动对自由的要求在人权在道德领域的反映!它们体现的是资本精神和资本原则!它们不是超人类的东西!它们不是文明的未来!它们仅仅是资本主义阶段人在社会生活方面的要求!因此,这种保护个人隐私的所谓人权,它是虚假的,它不属于永恒绝对!因为,这种人权,这种以个人隐私表现的人权,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人权,是建立在一方享用金碗同乞丐提破篮装破碗这先天不平上的人权!换句话说,犹如这艳照门事件,对陈冠希辈来说,可以表述为个人隐私,可以借人身权利和个人自由进行保护。然而,设若陈冠希们换成是一介草民,则情形一定大大不同。这个人,不仅不能用个人隐私和人身权利保护自己,也没有人用隐私和人权来为他打抱不平。这个人,这个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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