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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儿的时候,再泥泞的路也能继续走下去。
小伙子停车加点油,我们利用这点时间去买来一些三明治和啤酒。天气又开始热起来了。卡车有时刚好能跑到时速一百公里,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能感觉到太阳在烘烤着我们的皮肤。在贝蒂眼里,风、道路和太阳,所有这一切简直太神奇了。我歪着脑袋,“砰”地一声把啤酒盖启开来了。我还是忍不住去想,如果当初她让我买火车票的话,也许我们早已经到了,现在可好,仅仅是为了小伙子在回到城里之前,想顺便去探望一下他的哥哥,我们竟然拐了这么多弯儿,当然,我们也不舍得离开这么完美的卡车。不过他是唯一肯让我们搭车的司机,所以现在由他去吧,不管怎么说,最后能把我们送到城里就行了。我们的确没什么着急的事儿,毕竟我们还没有走上那条通往黄金国的大道呢。
我们把车停在了一个偏僻的村庄里,当小伙子去见他哥哥的时候,我们找了露天的小吃部,坐在阳伞底下,要了些清凉的饮料。后来贝蒂去澡堂洗澡了,于是我就在座位上打个盹儿。我发现几乎找不到可以让我烦恼的理由了,而且这个世界似乎从来都是荒谬的。这个偏僻的角落很安静,简直可以说是荒芜。
37°2(18)
没呆多久,我们就上路了。但是我们还要一直熬到天黑,那时就可以看见城市的盏盏灯火了。贝蒂干脆站起来了,她焦急地在车上跺着脚。
“听我说,”她说,“我已经有三年没见过她了,这简直太可笑了。你明白吗,在我的眼里,她始终是我的小妹妹。”小伙子让我们在一个十字路口下车,到时候我们就从车上下来,然后把行李拿走。所有的车子都在按喇叭,车上的人都从他们的车门里探出头来。那种场面我已经有些淡忘了:汽油渗漏的味道,明亮刺眼的车灯,马路上的反射出的光泽,小汽车发出的声音让你一下子就放松下来了。这一切并没有令我感到特别兴奋。
我们拖着一堆行李过了很长一段路,虽然它们并不是很重,但是路上总会有一些磕磕碰碰的,而且它们的体积特别大。唯一的好处,就是当我们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可以坐在上面歇一会儿。贝蒂一路上唠叨个没完,放佛是一条被重新扔进大海里的鱼一样,我不愿意让她扫兴。说实话,在这些看起来好像是一种处罚的红灯面前,即使让我等得时间再长一些,也绝不是不能忍受的事情。
现在正好是交通最繁忙的时候,人们下班后都急着往家赶。这时候,路边所有训练有素的妓女都在不停地眨着眼睛,她们必须通过挤眉弄眼,或者扭动着腰肢、炫耀着肩膀的曲线,把浑身的解数全都施展出来。我真的打心眼儿里憎恶这些东西,但是和贝蒂在一起的时候,表面上还是勉强可以忍受的,所有这些荒谬的东西甚至都不会让我厌烦。即使大多数的人都变得面目狰狞,在我看来也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
丽莎,是贝蒂的妹妹,她居住城里一个安静的街区。这是一幢白色的小楼,里面分上下两层,还有一个六平方米的小阳台,面朝着一片开阔的空地。当她把门打开的时候,手里正拿着一块鸡翅膀,顿时让我们感到饥肠辘辘。之后,她们互相拥抱了一下,贝蒂为我们作了介绍。我向丽莎打了个招呼,眼睛却觊觎着从翅膀上垂下来的那一丁点儿金黄色的鸡皮。一条短毛猎犬从房子里蹿出来,摇着尾巴在黑暗中跑来跑去。这是邦果,丽莎拍着狗的脑袋说。邦果看着我,然后瞧着它的女主人,那块鸡翅膀最终落入它的口中了。其实我早就明白,这个世界不过是一个阴险的玩笑。
虽然丽莎一个人带着邦果住在这个脏乱不堪的地方,但是这幢房子却让人感到非常舒适,它色彩艳丽,到处挂满了装饰品,好像人们已经对它们视而不见了。丽莎穿着一件短小的运动服,我发现她的腿非常迷人,但是其他的方面,就算是再过五、六年,贝蒂也肯定会比她略胜一筹的。她们聊天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喝了杯酒,吃着带来的零食。
虽然我满不在乎,但是却显得非常疲惫,因为第一杯葡萄酒喝下去,就完全溶入我的血液里了。我头晕目眩地,想站起来往浴室走的时候,差点儿踩到狗身上。我去用自来水冲了一下脸,已经三天没刮胡子了,黑色的眼圈上落满了灰尘,我觉得两腿发软,样子看上去像一个被两杯葡萄酒放倒了的马路天使。
当我回来的时候,邦果把鸡腿儿啃光了,贝蒂也把途中的见闻说完了,丽莎为她鼓掌喝彩。
“啊,你们来得正是时候!”她说。“楼上的房子已经空了一个星期了!”
贝蒂似乎惊讶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