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3/4 页)
最危急的一次,有人破了鹰一设下的阵,袁晨等人拼死抵抗,还是被攻破了大门。
院门被踢开的那一刻,正在树下与莲对弈的执青下完最后一子,起身弹弹衣襟,缓步上前,拔剑迎敌。
“宸寰剑出,尸骨不存。”
自从七年前的武林大会上,血魔一人一剑杀光七大派掌门之后,他的名号和他的剑一起,在江湖上掀起了近两年的血雨腥风。
沉寂了五年,血魔的余威却有增无减。
执青只杀了一个人——功力最深的领头和尚。
站在一群替天行道的人中间,他的宸寰几息之间就将那和尚变成了一片血雨。
真真尸骨无存。
无视完全被吓傻了一干人等,执青一袭白衣滴血不染,施然落座,重开棋局。
此后,再无闲人敢入舟阳玉府一步。
其实,从被莲救活到现在,执青的功力只恢复了五层不到,连双腿也只能做到勉强站立,不过灵狐的血他一直喝着(青涟不在时三三瞒着公子偷偷为替)杀个和尚还是不难的。
杀完人,三三的法力瞬间爆发,隔空撕人什么的,做个表面样子绰绰有余。
在无法超越的暴力面前,人会产生源自灵魂的畏惧,随后便是树倒猢狲散,食尽鸟投林……
好一场闹剧,终于散场,真干净!
执青懒得解释,三三不敢解释,同样被蒙在鼓里的莲,到是真的为执青能恢复到这个程度,欣喜了好一阵。
三三依然每日一跑,为安全起见,他找了几个亲朋好友陪它混淆视听。
并且,自从它看见有些小贩摊上挂的招财之物是它给的道歉铜钱,付钱一事也再不用袁晨代劳。
这几天,三三喜欢上了东门口同福茶楼前的第一屉包子,所以每天清晨,在淡金色的阳光里,都会有5、6只小白狐昂着小脑瓜,摇着大尾巴,目不转睛地盯着香气喷喷的大蒸笼。
每一只馋货的小牙上都咬着装钱的荷包,等包子出炉,这群小东西排着队把钱往摊子上一扔,乖乖等小贩给打包完了,叼好再跑。
今天是他们在舟阳城的最后一天,这么好吃的东西,三三破例给执青多带了一份,光它和公子吃,让执青看着,怪可怜的。
莲的伤势已经无碍,陈虎的情况却毫无起色,按照之前与青涟的约定,莲决定今天启程,带着三三重回桃殇城。
“啊公子,真的有点不舍得这儿!”
吃饱喝足趴在莲的怀里,享受着莲的大手久违的抚摸,三三满足四爪摊开,全身的毛孔都在舒服地叹气。
“以后若是想吃这里的小吃,让袁晨买给你,或者,公子亲手做给你可好?”
“说定啦!可不许反悔。”
开心的打几个滚,两个爪抱住莲修长的食指,三三咯咯笑着,顺口含住,媚眼盯着莲,轻吮细舔,直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变硬了,才满意的含着睡大觉。
饭后一睡身体好,搬家动身什么的,醒了再说。
莲无奈的摸了摸小东西的大尾巴,两个多月前,三三突然就想尽各种方法,在睡觉之前尝试着把小小莲变成大大莲……
很快这死孩子就发现,除了直接接触,还有两种方法屡试不爽。
第一种刚刚用过,第二种是趴在莲的耳边轻声叫公子顺带咬耳垂,这个它大概醒了以后会用。
对于莲来说,这种温柔的折磨唯一的好处,就是让小小莲对三三产生了一点点的抵挡力,不至于让他脑海中只要一想到三三,就各种出丑。
对于三三来说,恐怕理由会把莲气死。
说实话,每次看到莲白的几乎透明的耳朵因为小小莲的苏醒而慢慢染上绯红的颜色,三三都觉得好美。
嗯,所以,就算被小小莲硌一会儿也是值得的。
不过小三三打算把这个当成自己独享的秘密,所以岁月静好,各种晴天。
摸着摸着,莲在三三尾巴上的手突然停了,一个蜡丸在他指下显露。
蜡丸就粘在三三的尾巴下方,上面精致的刻字让莲手中的茶盏失手落地,狠狠刺痛了他的眼。
——毒狼。
放在鼻下轻嗅,莲的脸色几度变换,这蜡丸上沁了毒!
大惊之下立刻看向三三,小东西已经陷入深度昏迷的状态,这蜡丸上的毒性竟然通过接触毛发就能渗入体内……
秦歌啊秦歌,为何你要如此阴魂不散!
莲第一次开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