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3/4 页)
铺炕客栈。虽然翟役生不能在性事上满足她,但因为这家伙一副无赖的姿态,无人敢惹,在一些事上很能为金兰撑腰,她也算扬眉吐气了。
自打吴芬和金兰有了相好的,王春申在她们眼里,更是可有可无的了。王春申呢,也厌恶她们,特别想女人了,他就去妓馆。那儿的女人温暖周到,伺候得好,又没脾气。吴芬和金兰得知王春申逛窑子,怒气冲冲,她们拧成一股绳,不让客栈的钱流进王春申的腰包,断了他寻欢的财路,而且在与巴音和翟役生的交往中,不再遮遮掩掩了。吴芬给巴音捶背,金兰为翟役生掏耳朵,都不背着王春申了。王春申从那以后就不愿意呆在客栈里。设在哈尔滨的滨江关道衙门,也就是道台府,每年立夏之时,要给马厩中的马做一次检查,将老马和病马驱逐出府,谓之“出青”。前年出青,无意中帮王春申开辟了新天地。衙门里的马,跟选入宫中的妃子一样,要身形有身形,要姿色有姿色,没有差的,所以淘汰的马,也很抢手。王春申与在道台府帮厨的于晴秀熟悉,她告诉他,有匹马年轻力壮,勤恳耐劳,只因为黑颜色,平时做仪仗马随道台出行轮不到它,杂役也不愿意牵着它驮运柴米,等于白养,要被出青,问他开客栈需不需要。王春申正想给自己找门营生,跟妻妾一说,她们痛快答应买下,因为王春申出去忙活计,客栈就更是她们的天下了。这匹黑马高大威武,毛色油光,唯一遗憾的,是它屁股上烙着一块圆印,那是入了道台
府的马,都必须打上的印记。那块印记,不管怎么显赫,都是伤痕。
王春申做起了马车生意。他喜欢去埠头区和新城区,那儿西洋景多,用车的也多。中午的时候,他随便在外面对付一口,两个烧饼,或是一碗面条。晚上他驾着马车,穿过漫长的国境街,回到傅家甸时,最盼望的就是热汤热水。然而,吴芬和金兰若闹起了别扭,他就只能吃冷饭。要不是客栈里还有继宝值得惦念,他真不想踏进这个家门了。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在这个家,也是匹遭到“出青”的马,至于什么原因,让他变得如此窝囊,他难以说清。他也想拿出主子的威风的,可是奇怪,一踏进客栈,他就觉得自己是个仆人,人家怎么吆喝怎么是。
因为巴音从满洲里来了,王春申这天的晚饭,沾了他的光,像模像样的。羊肉烩萝卜,五花肉炒宽粉条,还有葱油饼,他都跟着享受了。他蹲在灶台前吃得满嘴流油的时候,听见吴芬的屋子里,传来巴音的咳嗽声。王春申心想,妈的,让*人给累着了吧?
。 想看书来
赎身(1)
翟芳桂家的店铺,在埠头区的斜纹二道街,是最招乌鸦的。一是因为门前那两棵粗壮的大榆树,使乌鸦有落脚之处,再就是她家开的是粮栈。五谷的味道,对乌鸦来说,无疑是诱人的。
乌鸦喜欢群飞,所以落在榆树上的乌鸦,三五只那算是少的。通常,翟芳桂清晨打开店门,会发现榆树矮了一截,乌鸦好像沉甸甸的果实,压弯了枝头。你若想让榆树恢复原样,就得舍一把谷子,将它们撒到树下,乌鸦便纷纷落地啄食。榆树颤悠几下,个头又回去了。
翟芳桂不讨厌乌鸦,首先它们会穿衣服,黑颜色永远是不过时的。其次,它们性情刚烈,不惧寒冷。到了冬天,那些色彩艳丽的鸟儿,都扑扇着翅膀南飞了,乌鸦却仍在北方的雪野中挺立着。还有,它那粗哑的叫声,带着满腔的幽怨,有人间的色彩,不像画眉、黄鹂、燕子,虽然叫得好听,但太像天上的声音了,总觉得无限遥远。翟芳桂因为爱乌鸦,有时会偷着撒几把谷物给它们吃,若是被她男人纪永和看见,他就把她和乌鸦连在一起骂:“有本事自己找食儿去呀,白吃我的,小心烂嘴!”在他眼里,乌鸦穿着丧服,叫起来跟哭一样,不是吉祥鸟。乌鸦也认人吧,若是
先打开店门的是纪永和,不等他驱赶,它们一轰而起,朝松花江畔飞去。
纪永和厌恶乌鸦,粮栈的生意只要稍差一点,他就会赖在乌鸦身上。为了阻止它们来,他曾爬上榆树,将乌鸦蛋悉数掏了,再将巢捣毁。乌鸦蛋是绿皮的,纪永和打碎它们的时候,不怀好意地对翟芳桂说:“哼,藏在春宫里的,就不会是什么好鸟!”翟芳桂想起自己在娼寮的日子,只能叹息一声。乌鸦有记性,它们被端掉窝后,不再来筑巢,可是那两棵榆树,它们还是恋的,依然一早一晚地光顾。气得纪永和直想把那两棵榆树拦腰截断。可是树虽然长在他家门前,却不归粮栈所有,是俄国人的。伐掉榆树,等于是在洋人头上拔毛,纪永和没那个胆子。
纪永和骂乌鸦的时候,也避讳人的,比如在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