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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在我面前说废话。
我劈手把照片夺过来。
真的是一只眼睛。
有眉骨。有眼眶。
还是双眼皮的。
真他妈搞笑。
眼珠没颜色,里面布满红色的细细密密的线。
我把照片拿在手里,颤得厉害。
盯着看将近一分钟,然后搁下,趴在桌上,又开始吐。
吐出一堆黄胆水。
☆、我不是凶手
我躺在沙发上睡了大约一个小时,做混乱的梦。
何志秦和常坤一直坐在办公桌前翻卷宗,偶尔走过来帮我盖衣服。
醒来以后我要水。
感觉饿,实在吃不下东西,满脑子都是背上那只恶心的眼睛,手也不自主地老是往背上去抓,恨不能把皮都揭下来。
把皮揭下来。
把皮揭下来?
这是不是关键?
我猛地从沙发上跳起来,奔到桌子前面翻卷宗,档案,和几起人皮X案的尸体照片。
看完以后,抓着照片,惨笑。
森然惨笑。
这狗屎的世界,我快要受不了了。
我把人皮X案几具尸体的背部特写照片,以及于天光的背部特写照片,和我自己背部的这张特写照片,排成一排。
然后抬脸,看着常坤,一字一顿地告诉他:“我,不是凶手。我是凶手的目标。”
他们傻瓜一样盯着我看。
我指着照片,一张一张指过去:“我猜,这就是这些连环命案受害人之间的共同点。他们背部,都有这样一只眼睛。杀害以后,被凶手割走。”
都有这样一只眼睛。
跟我背上的一样。
他们找了一个女警量我背后那只眼睛的尺寸。
和几处“人皮X案”受害人被后被割掉的皮肤尺寸,完全一致。
好吧。
我是一个还没来得及被杀害的被害目标。
如果有一天我被杀,那么,就会跟现在我在照片上所看到的这些人一样,眼睛被挖,剖腹毁子宫,割背后的皮肤。
不寒而栗。
不寒而栗。
然后想着,如果非得有这么一天,我情愿现在自己开枪打死自己,也不给凶手机会。
突然觉得,于天光死于陈乔斌的手,未必不是好事。
真的未必不是好事。
如果我非得死在人皮X案的凶手手下,我情愿自己已经死在陈家坞。
越想越难受,心里一阵一阵的刺疼。
何志秦提出疑问。
他说:“不对。这不可能作为凶手寻找目标的原因。眼睛图案所在的位置是在背部,除非很亲密的人,一般人几乎不可能看见。我们每天跟你在一起,都不知道。连你自己也不知道。”
他说得对。
除非是很亲密的人。
很亲密的人。
我脑子里刷一下掠过一个人影。
付宇新。
付宇新。
他是我最亲密的人,比黎淑贞还亲密。我们每天躺在一张床~上,我总是赤裸着身体在他面前晃。他是我最亲密的人,可是为什么,他没有看见我背上有这么一个触目惊心的图案?
或者,他根本就看见了,不说?
为什么不说?
为什么。
胸闷的厉害,喉咙被堵住一样,深层窒息。
何志秦紧紧抓住我的胳膊,问我要不要休息一下,或者去医院看一下,再或者,要不打电话让付宇新来接我回家。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继续看照片。
拿我背后的眼睛,跟几处命案现场凶手画下的血眼睛对比着看。
血眼睛中间的那个X,大概可意解释为“杀死”。
凶手的意思,大概是想向全世界人宣布,“我”,或者“我们”,要杀死所有背部有眼睛的人。
可是的确,他们根据什么寻找目标?
他们的眼睛透视,能看到衣服里面的皮肤?
真他妈离谱。
☆、如果我被杀死
再者,我背上的眼睛,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肯定是到陈家坞以后。
但是在陈家坞呆了那么些天,具体是哪天出现的?
需要知道具体是哪天,然后再去想那一天发生过一些什么,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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