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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乃里于斯轻轻地哼着《花之歌》,哀怨但是动人的歌:
我们是秘密之火的女儿,
在大地血脉里流动的火的女儿;
我们是黎明和露珠的女儿,
我们是空气的女儿,
我们是水的女儿;
可是,我们首先是苍天的女儿。
这支歌的温柔的调子,增加了沉静优郁的气氛,使得格里弗斯听了越发生气。
他用棍子敲着石板地叫道:
“哎!唱歌的那位先生,你没听见我在说话吗?”
高乃里于斯回过头来。
“你好,”他说。
随后又开始唱他的歌:
人污辱我们,在爱我们的同时也毁掉了我们。
我们靠一根细线和大地相连。
这根线是我们的根,也就是我们的生命;
可是我们向着苍天举起胳膊,
能举多高就举多高。
“啊!你这该死的巫师!我看,你是存心在跟我开玩笑!”格里弗斯吼道。
高乃里于斯继续唱:
因为苍天是我们的故乡,
真正的故乡,我们的灵魂从那儿来,
我们的灵魂还要回到那儿去,
我们的灵魂,也就是我们的芳香。
格里弗斯走到犯人身旁,说:
“难道你没有看见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叫你屈服,叫你坦白认罪的好办法了吗?”
“你疯了吗,亲爱的格里弗斯先生?”高乃里于斯回过头来问他。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看见看守脸色难看,眼睛炯炯发光,而且嘴上唾沫四溅,就说:
“他妈的!看起来,不仅是疯了,简直是狂了。”
格里弗斯把棍子舞得滴溜溜地转。
可是,望·拜尔勒交叉着胳膊,毫无所动地说:“啊,格里弗斯先生,你好像要吓唬我。”
“嗯!对,我吓唬你!”看守嚷道。
“用什么吓唬我?”
“先看看我手里拿的这个玩意儿吧。”
“我想这是根棍子,”高乃里于斯平静地说,“还是根大棍子;不过我不相信你是用这个来吓唬我。”
“啊!你不相信!为什么?”
“因为看守打犯人要受到两种责罚;第一种,是洛维斯坦因狱规第九条规定的:
“任何看守、视察或狱卒,动手殴打国家罪犯,一律予以撤职。”
“是动手殴打,”格里弗斯已经气得疯疯癫癫的了,“啊!动棍子殴打,狱规里就没有提到。”
“第二种,”高乃里于斯继续说,“虽然没有订在狱规里,不过在福音书上可以找到,第二种就是:
“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①
“凡动棍子的,必在棍下丧生。”②”
①这一句见于《圣经》马太福音。。
②这一句是模仿前句造的。
格里弗斯越来越被高乃里于斯的那种平静、郑重的声调激怒了,扬起他的棍子;但是他刚举起来,高乃里于斯就冲过去,从他手里夺下棍子,夹在自己胳膊底下。
格里弗斯气得哇哇叫。
“好啦,好啦,好人儿,”高乃里于斯说,“不要冒丢差事的危险了。”
“啊!巫师,我总有办法治你,”格里弗斯吼道。
“好得很。”
“你看见我手里空着吗?”
“不错,看见了,而且我很高兴。”
“你知道,我平时早上上楼来的时候,手里不是空的。”
“啊!这倒是真的,你平时总是给我送来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坏的汤、最粗劣的饭菜。可是,这对我并不是一种责罚;我只吃面包,越是你认为难吃的面包,格里弗斯,我却越觉得好吃。”
“你越觉得好吃?”
“对。”
“什么理由?”
“哦!理由很简单。”
“你说说看。”
“遵命。我知道你以为把坏面包给我吃就是折磨我。”
“当然,我总不见得用它来讨你这个强盗的好!”
“好吧,你也知道,我是个巫师,我把你的坏面包变成最上等的面包,吃起来滋味比蛋糕还好;这样我就有了双重的快乐,一方面吃起来滋味好,另一方面狠狠地气气你。”
格里弗斯气得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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