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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一起,通过粘贴、复印的方法,在2002年5月21日的银行现金存款凭证(金额为4800元)上,分别变造两张银行现金存款凭证。其中一张注明交款人为大闻华公司,金额为480万元,另一张注明交款人为王晓军,金额为320万元。
退休高官王亚忱是如何强占他人财产的(2)
同时,该公司仿造银行询证函,造成双方出资人注册资金已到银行验资账户的假象,王晓军给王亚忱向验资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外币账户资金证明及无效的身份证件。
曹裔睿作为公司股东共同委托的办理工商注册代理登记人,在明知公司注册资本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故意做虚假财务记载,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验资机构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取得了虚假的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了实收资本800万元的营业执照。
那么,一个造假的公司登记是如何完成的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采信的证人证言有:华隆公司出纳员文玉玲的证言。2005年5月21日,于雅君把她叫到办公室,王亚忱跟她说:“文会计你去银行存4800元和3200元,今天先存4800元,明天再存3200元。”王亚忱跟于雅君说:“等存款拿回来以后,你改一下,然后尽快去办理。”
于雅君的供述。王亚忱说,存完后于雅君把存单改成480万元和320万元,然后复印一下验资用。高文华给他们开过会,宣布王亚忱是公司总指挥负责公司一切事务。
证人朱淑清的证言。于雅君让她将其中的一张4800元改为480万元,一张3200元改为320万元。于雅君用纸条将需要改的地方粘上,朱淑清在粘好的纸上分别写上了大小金额和王晓军的名字。朱问改这两张凭证干什么,于雅君说是给会计师事务所看一下,并告诉她不用担心,王亚忱他们都知道,有事他们兜着。
法院审理查明,王晓军提供了不真实的外币账户资金证明。那么,这个证明又是怎样出炉的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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