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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自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资金为8000余万元,不及对外投资金额的五分之一。
通道二:“其他应收款”
茂盛运作的第二个资金通路是,财务报表中的“其他应收款”科目。通过这个科目,其从沪青平高速公路的账上,借款给资金短缺的关联单位。
2006年,沪青平高速的审计报告显示,其在1000万余元的其他应收款项中,借款410万元给甬金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高速)。而甬金高速则是刘根山在浙江范围内所剩的最后一条公路。
在沪青平高速的2004年账目中,记者同样发现了类似情况。当年,“其他应收款”高达3000万元左右,其中最大的一笔借款为2000万元,借款方却是一家证券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中原证券地处河南郑州,成立于2002年,其业务都在证券领域,与公路无涉。为何沪青平高速会与一家证券公司有2000万的资金来往,至今不得而知。
通道三:“预付账款”
2002年,于刘根山控制下的上海南环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环高速”),其现金流量表显示,当年,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资金仅为万元,但却有亿资金列入预付账款,从账面上“消失”。
直至2004年底和2005年底,南环高速的账面上,“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相加,依旧有6亿…7亿元之巨。
通道四:“委托贷款”
甚至,公路项目公司本身,也成为刘根山资金腾挪的工具。
刘根山的第四项财技,便是质押“项目公司股权”以获得“委托贷款”。公开资料显示,在成立上海同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三高速)三年后,2003年5月,茂盛集团就将同三高速的股权质押给上海城建,以借入委托贷款2064万。
同年,茂盛集团又同样将上海嘉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上海城建,并由后者委托民生银行上海西支行向茂盛集团发放了4900万元委托贷款。
在两个操作发生的2003年,这两条高速公路皆尚未竣工。在尚未有盈利的情况下,茂盛便将股权早早质押。
刘根山:公路大王的财富危机(7)
一位熟悉刘根山的北京人士透露,当时茂盛集团的资金链确实紧张,刘的“摊子铺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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