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社会人(第1/2 页)
“王头”看向那两个“杀”字的眼神,冷漠中还透着些许厌恶。
半晌,他呢喃道:“在监狱里,有纹身的,往往是挨揍最狠的。本来被捶一拳就可以解决的事,就因为你有个纹身,往往便要再多挨上几脚才够!”
接着,他又学着某人的语气,俾睨道:“呦,小伙子有纹身啊?‘社会人’呗?”
也是那一天,我忽然明白了,在“社会人”的眼中,往往最瞧不起“社会人”。
虽然有着这些想法的,可能只是“社会人”的底层。可毕竟“底层”,才是构成那个“社会”的基础。
心念起处,我无地自容。
窘迫间,连忙解释道:“我这个可跟你的不一样。我这个是“艺术”,图案是我女朋友的亲笔签名!”
大家相视一笑,“纹身”话题告一段落。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李扬引出了一个新的话题,“当时王群大哥给我打电话,问我认不认识大帝。我说‘认识啊,而且我和他最好的兄弟,迹天涯的关系也不错,怎么了?’大哥说,‘王x和大帝有点误会,后者应该是报警了。你也知道,拼命,王x从没得怕过。但一听到‘警察’两个字,骨头就软了。你都不知道当时他让警察追的那个狼狈,鞋都跑丢了!你要是认识的话,把他们请出来吃顿饭,这事就算过去了吧!’”
不知道如果王群也在现场的话,李扬是否还是会这么说。
可就算王群没在现场,桌上为“王头”撑腰的那些“黎明帮”的小弟们,也一定会把桌面上发生过的对白,一句不落的传到王群的耳中。
如此说来,坊间流传的,“黎明帮”与“大建帮”速来有间隙的说法,应该是真的。
因为李扬这段话的用意,明显不是“中间人”该有的立场。
最令我意外的是,被人当众揭穿“怂了”的事实后,我印象中向来不可一世的“黎明帮”诸位,竟无一人出言反驳。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些在场的,可都是“传说中”的人物啊!为何会对李扬的“明嘲暗讽”,无动于衷呢?
他的话音刚落,“王头”便新打开一瓶“扁二”,斟满了面前的酒杯,提起来,左右看了看,叹息一声,缓缓开口道:“混了这么多年后,我总算是有点明白了。在我们这个只能‘玩命’的圈子里,最不值钱的,就是‘命’!”说罢,他站起身子,越过了我,弯腰与另一侧的大帝碰了一下杯。继续道:“兄弟我一开始并不知道你爸是警察,所以,今天我认栽了!”
话毕,一饮而尽。
大帝的酒量,一杯啤酒就倒。所以每有饭局,他的杯中,只会装着“饮料”。
差酒可以,但绝不差人“饮料”的大帝,却在“王头”一口闷掉那一整杯“二锅头”后,连“饮料”都没喝一口。
颜面彻底扫地的“王头”,却也并不介意。他晃了晃身子,环视众人,微微一笑。又意味深长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或许他也没有什么深长的意味,只是不胜酒力,想要借着我的肩膀,重新站稳脚跟而已——再度开口道:“今天就这样吧,我先走了。你们回去后,替我跟大哥说一声,今天的事谢谢他。但我王x已经死了,下辈子再还他吧!”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包房的门。
他离开时的脚步很稳,应该一点也没有醉。
虽然那场本意是“和解”的宴会,最后是以“不欢”的方式散场,但还是很好地达成了“和解”的目的。
因为至此以后,“黎明帮”的势力,永远地退出了“一中”的舞台。
那天的大帝,也不是故意不给“王头”的面子。
实在是“王头”话中的内容,令他有些懵逼。
不止是他,连我都是一头雾水。
“大帝那个在某县区局机关工作的爸爸,什么时候就成了警察了?”
等到其它“黎明帮”成员,纷纷借故离开后,包房内便只剩下了李扬、大帝还有我。
见“外人”走净,李扬自斟自饮了一杯啤酒后,主动替我俩解答疑惑道:“‘黎明帮’这些人,虽然一直都挺嚣张的。但我哥没被抓的时候,一直就对我们‘大建帮’颇有忌惮。可我哥刚一被判,他们立刻就跳了出来,将我们‘大建帮’一顿收拢。我为了生存,也不得不认王群当了‘大哥’。”
说罢,他又倒满一杯,分别与我和大帝碰了一下,自己干了进去。
我和大帝并未举杯奉陪,只是静静地听着,听着他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