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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弦桓銎嫣氐呐�印w彀驳母改甘瞧げ萆蹋�孕。�彀驳募彝ヌ跫�褪�钟旁健�18岁那一年,黛安嫁给了父母的朋友、服装摄影师亚伦·阿巴斯。很快,他们育有两个漂亮可爱的女儿。在别人眼中,这是很令人羡慕的一对:男才女貌,夫唱妇随;更重要的是,身为服装摄影师的丈夫十分有品位,而且,很爱他漂亮的妻子。一段时间之后,黛安感到不满足,那种单调的幸福让她厌倦了,有一种欲望在她体内拱动,她自己也不明白欲望来自哪里,欲望究竟是什么?不久,黛安家楼上搬来一个奇怪的新邻居,这个邻居只要出现在公开场合,就会戴着严严实实的头套……黛安陷入了深深的好奇之中,很快,她发现,在单调的幸福生活之外,还有着光怪陆离的另一个世界……
一切缘起看起来都是某种巧合,但这样的巧合,其实带有宿命的意味,黛安·阿巴斯的人生道路也是如此,看似偶然,其实却带有某种不可抗拒的必然性。
于是,年轻漂亮的黛安用一台借来的潘泰克斯相机,第一次去了新泽西州的一家智障收容所。在那里,她举起了她的照相机,拍摄了这群鲜少露面的人。电影所表达的,只是黛安在拍摄之前的生活,电影中并没有黛安的作品。我在网上搜,搜到一些,黛安·阿巴斯的摄影作品让我感到震惊,那是怎样的一种人群啊!她所拍摄的,都是些侏儒、智障者、同性恋者、流浪汉、连体者……那些,都可以说行走在世界边缘的人……黛安拍摄的方式简单而直接,那些人物,全都是些正面像,面部漠然而悲凉,但只要细细地看,会发现整个画面存有优美的诗意。黛安是单纯的,她的动机同样也很单纯,那就是众生平等。在黛安看来,人的身躯其实都是皮囊,是灵魂的暂栖之地——既然都是皮囊,又有什么美丑、尊卑的区别呢?
黛安·阿巴斯是在用自己的相机记录着皮囊;而弗里达呢,则是用自己的画笔,捕捉着灵魂的影子。
《弗里达》记述的是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的一生。这部电影,很多年前我就看过了,当时,就觉得非常好。好莱坞美女莎玛·海耶克扮演的弗里达也很到位,只不过太漂亮了一些,弗里达身上那种粗鲁和诡异表现得还不够。现在,读海登·赫雷拉撰写的传记 《弗里达》,又有一种亲近的感觉。
弗里达同样是一个天才。18岁以前,弗里达与世界上其他美丽少女一样,有着同样的人生。18岁那一年,弗里达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一根金属棒刺穿了弗里达的身体,她的脊梁折断,骨盆破裂,还有一只脚骨折。
从18岁出车祸,一直到她46岁时生命逝去,弗里达所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用自己的画笔跟死神和病痛纠缠在一起。这位慢慢变得大彻大悟的奇特女子,一开始,是用颜色来反映疼痛;到了后来,她试图用画笔跟死神开各种各样的玩笑——她感受痛苦,品咂痛苦,直至玩弄痛苦——这时候,她的画已非自我怜悯,也没有半点感情脆弱,她以她的高贵和“忍受一切”的决心,直率、机智并且幽默地对待所有的灾难。在她的自画像中,有一幅也许是最心痛的:弗里达在昏暗的月亮下哭泣,她躺着的身体正在融化于大地,变成一张树根网络。上方写着“毒药的色彩”,这也许是指她正在患的坏疽。太阳在地表下面,天空中一只脱离身体的小脚边上写了这样的话:“一切向后转,太阳和月亮,脚和弗里达。”还有一幅,画了一棵光秃秃的被风暴劫掠过的树;大风吹落了树叶。树被撕裂了,被折断了,但它的根却深入大地。这些,都是弗里达病痛的感受吗?
人,往往就是在这样的磨难中,达到一种绝无仅有的高贵吧?
我一直想,一个人,到了如此境地,真算是天造地设了。这时候,弗里达甚至成为人类中的“另类”了。一个拒绝哭泣的人本来就是稀有的,更何况,竟以如此的方式跟死神开着玩笑,并且宛如亲人。在后来的弗里达看来,死神是她一个形影不离的伙伴,是她一生的伴侣。即使是在身体最疼痛之时,弗里达仍卖弄风情地说:“我逗弄并嘲笑死亡,”她喜欢这样说,“所以它不让我好起来。”
或许,在弗里达眼中,身体也只是一个“臭皮囊”?对于死神来说,他们只会依托“臭皮囊”作威作福;而对于灵魂呢?他们只会仰起头来,看它们高高地飞翔。
1954年7月13日,弗里达终于挣脱了死神的青睐,她再也不需要跟这个无聊的家伙开玩笑了。去世之前,弗里达要求将自己的床放在过道上,想多看一看花草树木。当夏雨骤降,她就长时间地观赏树叶跳动的光影,风中摇晃的枝条,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