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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衣说不出心里是一种什么滋味。
明明是又惊又喜的,见到花清远肯为自己出头,觉得安了心,可对上花清远穿过人群看向自己的眼神,只觉得今天定不会被欺负了去,又觉得往后又少不了会被欺负了,便讷讷地闭了嘴,一个字都不想说了。
台下的几个小混混,还真不是花清远的对手,三拳两脚就收拾掉了几个,台上的那些一看今天是遇到硬碴子了,连忙暂时放过了程蝶衣,呼啦啦地围了上来。
面对着十几个狂徒,花清远抖了抖衣角,只淡淡地说:“砸坏了人家桌椅茶碗什么的,你们得赔啊。”
“放你妈个屁!”
领头的那个人出言不驯,伸拳过来时,脏话也骂出了口,花清远本来只是想教训教训他们,但听到这话,心里就不痛快了,手下的难免重了些。
以掌化爪,抓住那个伸过来的拳头,一个反向扭劲,生生地扭断了那个的手腕子,那人发出了杀猪一般的惨嚎,花清远仍是淡淡的笑着,“不管我活在哪里,我最讨厌别人骂我妈。”
花清远说完,一脚踹了过去,直踹到那人的肚子上,那人似个球一般地被花清远踹出足有两米多远。幸好那边有个桌子把他拦住,却也因惯性力,撞断了桌子的两条腿。
又一个不怕死的小混混冲了过来时,花清远已经没有打的兴趣,从腰间摸出一把勃朗宁,直指到小混混的额头处。那小混混的眼睛在枪眼面前,瞬间瞪成了斗鸡眼。
时逢乱世,花家的男人大多都是身不离枪的,何况上一世枕着枪睡的花清远。他或许有忘记带钞票的时候,但枪从来都没有忘带过。
另外那些眼见着这副情景,都纷纷地向四周退去。
“趁着我心情还好,还不快滚!”
花清远的声音仍是淡淡的,并不高昂,但那群小混混却像是听到了惊雷一般,驾起被打伤的几个,惊颤着屁滚尿流地离去。
那个被花清远扭断手腕的混混头,被两个掺着离去时,还不忘了嚎叫,“你等着,有种你就等着……”
一场闹剧来得也快去得也快,只留戏场上下一片狼籍。
花清远绕过几处残桌断椅,从一侧的台阶上慢慢走上戏台,其实他完全可以从他刚才的位置跳上戏台来的,但他总觉得那十分不附合他少爷的身份。
要不是为了程蝶衣,他还真没想露这一手,他是打算这一辈子都做个斯文败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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