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那年的夏初,那天的郊游,那座山上的仙女(第3/4 页)
了我。泪眼朦胧中,我亲眼看见她擦了擦自己的眼角。等我的抽噎声逐渐停止了,她才开始解答我的疑惑。她的声音不高,但很澄澈,像流水一般轻缓地流淌着,流过我的耳畔,流进我的心灵。那是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小女孩,她的梦想是当偶像。她非常努力,学唱歌学跳舞,她以为自己一定能被大家所喜欢。后来小女孩进入了一家大公司,终于获得了出道的机会。可是那家大公司以前出过一些讨人厌的事情,于是愤怒的观众们就以此为理由对她肆意谩骂。小女孩很迷茫,为什么我那么努力,大家还是不喜欢我呢?我的出身,这些我改变不了的东西,真的就那么重要吗?她一度想放弃自己当偶像的梦想,但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开了一场演唱会。她唱得好精彩,跳得好好看,征服了所有观众。从此她有了自己的第一批粉丝,也重新收获了信心,在偶像的路上坚定地继续走下去。”
仙女抬起头望着头顶的岩壁,她的目光仿佛能穿过坚硬的岩石,直抵灿烂的群星。“没有什么先天不足的,要对自己有信心呀。”她笑吟吟地看着我,我却惊讶地发现她眼角有泪。“别忘了你是一百二十年来唯一一个找到仙女的人,至少我相信你。”
……
那天晚上我们在火堆前坐了整整一夜,直到天边逐渐泛起鱼肚白。太阳伸着懒腰从地平线上升起来了,阳光穿过泛红的云层照进山洞,照在我俩的脸上。我伸手摸着被阳光照到的皮肤,暖洋洋的,很舒服。
一阵熟悉的声音响起,是父母的声音,其中好像还夹杂着嘈杂的讨论声和紧促的狗吠,但无疑前者的声音最大,盖过了其他的杂音。他们在喊着我的名字。我知道是时候分别了。走到洞口,我回过头和仙女告别,我问她:“我们还会再见吗?”
“谁知道呢。”我已看不清仙女的容貌,但我敢肯定她在微笑。她那么喜欢笑。“谢谢你愿意来找我。我可是下凡的仙女,只要你想见我,我相信我们一定会重逢的。这是只属于我们俩的约定,别忘了。”
我用力点了点头,恋恋不舍地最后朝着仙女挥了挥手,随后走出山洞,扑向父母亲的怀抱。
后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郊游草草地结束,因为父母报了警,带着警察来山上找人,于是我和父母亲被带到了警察局做口供。当那些一脸严肃的警察问我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时,我总是说:“我遇到了仙女,她和我一起聊天讲故事,她约好和我再见。”每当我说出类似的话时,警察脸上紧绷的线条就会缓和下来,随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直到最后我也没有改变说辞,但反正人也找到了,警察很快也就作罢了。没有人相信我说的话,事实上一直到我成年,都有人拿仙女的事情来调侃我。
时间恒定地流淌着,枝江市的昼夜以稳定的规律不断地交替,无比精确地跳着已经被地理学家们计算好的舞步。但是舞台下的观众变了,他们长大了,懂事了。父母再也没有带我去过那座神山,我的小伙伴们也没有。神山上的仙女被他们抛在了脑后,如果此时和他们提起小时候的幻想,他们大概会呵呵一笑,自嘲道,“都是小学生嘛,人家讲啥信啥。”曾经在孩子们口中奉若神明的那个仙女,现在对他们来说也只是个美丽的谎言罢了。
十八岁那年,我在高考中发挥不俗,收到了首都的一所211高校发来的录取通知书。于是我离开了枝江,来到了首都,全国乃至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大城市的发展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比枝江市中心那座欧式教堂的穹顶还要高;柏油马路交错纵横,像蜘蛛网;住在首都的人很有涵养,从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果然和二三线城市不一样,他们连骂人都是拐弯抹角,没点文化可听不懂他们的话外之音。
我唯一能跟这里的人拼的,也就只有学历了。可是我除了念书做题啥都不会,生活的聚光灯只会打在我那些多才多艺的同学身上,而我只能缩在墙角,羡慕地望向他们。我毕业后去当了个程序员,每天朝九晚五地坐在电脑前,绞尽脑汁编写着乱七八糟的代码。我的眼镜度数越来越深,发际线也越来越高,却始终搞不懂怎么打扮自己。我一个人在某公寓的33层租了间房,平日里最喜欢的就是坐在窗前俯瞰这座灯火通明的城市。
我在小说里看过一句话,人站得高,想的东西也都不一样。
前两年我回枝江市去了一趟,全国高速的经济发展也带动了这座三线小城,现在从它身上居然也能看出首都的影子:市中心的欧式教堂被拆掉了,换成了一间历史博物馆;以华华家的大后院为中心又新建了一个小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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