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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华北政务委员会」;此外,又有「蒙强联合自治政府」。的确名目繁多,彼此各不统辖,只全部听日本幕后指挥。即使汪的政权,成立了八个月,日本才正式发布承认它的存在,还因日本要与汪签订「关系条约」。至1943年1月19日日本才容许它正式对英、美宣战。因此它的所谓「独立、合法」地位可想而知。
汪精卫强调他是曲线救国,一再声称他可减轻人民受苦。史家认为,这是汪的自圆其说,替他自己卖国脱罪。1944年11月10日汪精卫病死东京名古屋医院。陈公博继其位。后来,这个政权在日本投降后宣告结束。陈等要员或囚或杀,也包括汪妻陈璧君。1946年她被公审时这样反驳:「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另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另有同情者说,汪统治总比日本人直接统治稍多一些手下留情,网开一面。不过这被斥为狡辩。汪迄今仍背负臭名。较温和的批评就是,汪氏与蒋长期争权。抗战开始之后,汪对日人的军力估计过高,又对国人的潜力判断悲观。故此,投日既可满足其个人的领袖欲,亦可在旦夕间可与蒋分庭抗礼。
最值得注意是,汪与蒋尝自翔是孙中山革命的继承者,然而,自孙死后不久,二人即起派斗。并在北伐中途发起清共,实则排除异己。蒋在前,汪在后,均同样地违背孙的遗志,不再联俄容共。所以如此,究其实因,乃蒋汪二人的私心使然,总要称大,耻居人下。总之蒋也好,汪也好,务要大权在握天下唯我独尊。同样,在安内与攘外的问题上,正如他们在北伐时对统一与割据问题的取舍和选择,都曾经是,如果涉及个人利害得失,宁可割据,不尚统一;所以,遂有宁汉两府之分。在抗日的阶段,对安内或攘外,二人取向仍是一致,就是,务先安内,然后攘外。蒋是口号鲜明;汪是托名清乡。汪在南京期间,多次配合日军强化治安运动,每以和平军打击敌后游击队,绝对是汉奸所为。
第3章,第9节:皖南火拚,相煎何急
陈天璇《中国历史何其易下编》现代史
第3章,第9节:皖南火拚,相煎何急
第3章,第9节:
皖南火拚,相煎何急
皖南火拚,又称皖南事变,或称皖南冲突,是中日抗战期间新四军被国军围剿的一宗自相残杀军事悲剧。
发生了这宗事,又使人怀疑国共间合作,是否只是貌合神离,否则何置如此血腥。新四军是*部份红军与华南游击队合编而成。事件使*在华中军力大损,自然大骂蒋方不是。全国舆论亦谴责蒋借故回到剿共旧路。
然而,蒋方为何这样?据称,事件的起因是:蒋方当时怀疑共方部队在华中的敌后有不轨的活动,到处招兵买马,扩大所属部队,这对国共双方间的军事势力对比和发展有不利趋向。于是,蒋方提出双方统率部队合应各自归防,并以中央抗日军委名义,要求八路军与新四军由华中地带退出,北上黄河,划清防线。共方最初抗议反对。但后来又稍作让步。发电同意促新四军离开长江流域,进入华北敌后活动,并传令新四军执行。但新四军在转移的行军阶段,速度较缓慢,路线有偏差,就发生了冲突。
当时中日两方战争处于胶着和不进攻状态。国共所属部队,防卫范围交错。尤其是八路军及与游击队合编的新四军,深入日占区的敌后,不直接受国军指挥。蒋方对此一直心存顾忌。基于不欲共方军力乘势东进南下,遂下达要各自归防的命令和要求。从整体言,蒋方所统国军军力庞大,防御区是正面战场,尤以江南及西南为主要范围。因此,要求*退至江北,亦即华中华北地带。另外,*军力较小,防御区在西北。其它地区,基本上是负责敌后的游击战配合。就因为如此,散布面较广;在抗日战争深化后,游击队伍蓬勃发展,也是当时实际情况。有些地区甚至更被共方逐渐发展为敌后根据地。在蒋看来,这是蚕食。所以,蒋方当时作出各自归防决定,亦是针对这一趋势,企图力阻共方在敌后的扩大。延安当然明白。基本同意执行。而且让新四军北上,是避重就轻的策略。
1941年1月4日新四军在军长叶挺、副军长项英统率下转移至安徽茂林山区地段,突遭国军合围袭击。史称皖南事变,或称皖南冲突。皖,是安徽;茂林,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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