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六爻4(第2/34 页)
动则阴爻变阳爻、阳爻变阴爻。占事以动爻为事之始,以变出爻为事之终。最怕交争,指主事爻动变出之爻回头克冲刑害主事爻,乃大凶之兆,即使用爻旺相,也不能称心遂意。)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
(应爻受伤,不利代占,代占以应为主;世受伤,不利自占,自占以世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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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应俱空,人无准实;
(世应二爻不宜在空亡之地,世空为自己不实,应空为他人不实。世应俱空,彼此皆不实,谋事必有阻节,卦若安静,世应空合谓之失约无诚言。)
内外竞发,事必翻腾。
(卦中有一二爻发动,变化有常,生克不乱,自有条理。若内外卦多爻乱动,则吉凶难定,人情无常,必主事体反复。所以说独发易取、乱动难寻。)
世或交重,两目顾瞻于马首;应如发动,一心似托于猿攀。
(世与应爻皆不宜动,世爻发动主本人三心二意,左顾右盼;应爻发动,主他人心易变迁。)
用爻有气无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伤,凡谋不遂。
(用爻有气无气,依五行旺相休囚论。旺相为有气,休囚为无气。主象义与用爻同。用爻喜旺相有气,不宜衰弱无力。若用爻有气别无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为上吉好卦,随心所欲无不称意。主象徒存,即用爻无气,如又被日辰、动爻克害刑冲,是大凶下卦,作事枉费心机,必无可成之理。)
有伤须救,
(伤,即是主象用爻、身世被卦中其他动爻刑冲克害。有伤属不吉。救,是指卦中的动爻或日辰等来克制伤害用爻之爻。如用爻为申金,卦中有午火动克申金。申金为有伤。如日辰是未,未能合住午火,午火则不能去伤害申金,谓之有救。)
无故勿空,
(旬空,有有故而空,有无故而空。凡遇日月动爻伤克而在空亡,为有故而空,避之可也。若无刑冲克害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为无故而空,大凶之兆。占病必死,占事不成,占人有难。无故而空,虽有日辰动爻生扶而无用。)
空逢冲而有用。
(卦爻空亡,如逢冲则必动,动则不空。所以虽空而有用。如戊午日占天时得井卦,卦中子水父母空,却被日辰冲动,定主有雨。)
合遭破以无功
(卦中有合,所谋易遂,如两人同心协力。唯怕奸诈小人两边挑拨。故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破合。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卦中戌土发动,戌土克了亥水,虽合而无用。)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自空,是用神自落空亡。化空,用爻动化出之爻又值旬空。用爻空亡或用爻化为空亡都是谋望无成之凶象。)
刑合克合,终见乖违。
(合中有刑,合中有克,终究为不吉之象。)
动值合而绊住,
(动爻如遇合,为合绊住,不能动,只当静爻论。)
静得冲而暗兴。
(不动之爻为静,静爻如被日辰所冲,则为暗动,暗动以动爻论。)
入墓难克,
(动爻入墓,不能去克他爻,他爻入墓,也不受动爻所克。如未日占卦得寅木发动,本能克卦中土爻,但未是木之墓,寅木入墓则不能去克卦中其他土爻。再如辰日占得寅木发动,辰为土之墓,寅木虽然发动,但被克者已藏于墓中,寅木仍不能克。)
带旺匪空。
(爻处旺相,谓之有气,如此爻值旬空,不以空论。可断为虽日下受阻,过旬而成。)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用神而言。用神衰弱本为不美,喜得日辰、月建、动爻生扶合并,而不作衰弱论。)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本来能刑冲克害他爻之爻,贪合而不再为害,贪合忘刑,贪合忘冲,贪合忘克与贪生忘克一理,参见《阐奥歌章.碎金赋》)
别衰旺以明克合,辨动静以定刑冲。
(克合刑冲都是有条件的:旺爻能克衰爻,衰爻克不得旺爻,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
旺爻。动爻能刑静爻。静爻不能刑动爻,动爻冲得起静爻,静爻冲不起动爻,日辰能害卦爻,卦爻不能害日辰等,以此类推。两爻俱静以旺为先,有动以动为急。上述是辨别刑冲克合的总的原则,只有如此才能作到事归于一而无两端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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