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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艳,会打扮,懂得时尚和潮流,她自己也很漂亮,但是出于个性和生活的拮据她不能花出大把的钱在时尚方面。她看到了当她穿上路易斯亲自甄选的卡罗琳娜 埃莱拉的婚纱时路易斯眼角泛起的泪水,她自己亦是沉醉在自己的外表之中,那婚纱总是可以感动所有的人,即使是最不相信的婚姻的女人,也为它落泪。
但是对于这种嫉妒,只是每个人,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有的。女孩子喜欢美丽的小东西,但那些时尚的饰品和衣服是不足以动摇她的心的。可是孩子。孩子!
嫁给了爱德华,就注定了将会是永恒的二人世界的时间,不会有孩子,两人之间只有浪漫,虽然吸血鬼的爱情的保质期和他们的寿命一样的持久,但是作为一个女人,她内心深处的想法呢?对于母亲这一职业的渴望呢?上帝授予她繁衍的使命呢?也许路易斯那样的千禧年新女性不在乎这些东西,她们画着漂亮的妆容,穿的像是从橱窗里走出来的模特一样,可以满不在乎的称自己肚子里的生命为STUFF。可是她不行!
她伊莎贝拉 斯旺,不是路易斯玛丽坎普,她不是那个从纽约来的好像是从欲。望都市里走出来的怪女人,她没去过夜店,不喜欢那种放荡堕落的生活,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女人。
或许她会在一些问题上很特殊,但是那不是她不能有孩子的理由。她的爱情跨越种族,是伟大的,是罕见的。但是这些特殊不是剥夺她孩子生命的理由。
她不明白为什么爱德华在知道自己怀孕后做出的表情像那个穿着杜嘉班纳的路易斯小姐一样一脸晦气,不,是一脸灾难的表情。难道自己不能有孩子吗?难道和爱德华之间的爱情连一个孩子都容不下?
这就是她的爱情?她无助的想着。看着蜜月中的伴侣迅速的收拾着生活用品,身影迅疾的超过了人类的极限,为什么心里这么苦涩呢?
贝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在机场了,她终于决定无论如何要保护这个孩子,即使是会要掉自己的生命,如果生命是必然要付出的代价,那么该被死神拿走的不应该是这个孩子,而应该是自己的生命才对。
她猛然想起了路易斯小姐在和爱丽丝说话的时候自己偷听到的一句话,“每一个母亲在自己孩子出生的那一刻都不可避免的看到了自己衰亡的命运。”她的眼前似乎就已经浮现了自己老态龙钟的样子,看着自己的孩子青春而又阳光的走在街道上,她忽然渴望那种幸福。
路易斯小姐穿着杜嘉班纳,画着漂亮的妆容,布朗尼克吉米周的鞋子可以用打来作单位,即使是最细节的地方都可能是某个听都没听过的昂贵时尚品牌。
她穿着运动衣,不化妆,鞋子都是运动鞋而且不超过六双,不用什么香奈儿的香水,永远不会去想什么睫毛膏用什么样的这种问题。
她只要这个孩子,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她要定了!!!!
如果必须要死一个,那就让我死吧!她想。
带着这种决心,看着爱人离开车子去装载行李。咬了咬牙,她拿出手机,手机屏幕的荧光在黑暗里照亮了她的面孔,那是一张属于母亲的坚毅脸孔。在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她拨出一个很少拨出的号码。
“嘿!罗莎莉!我是贝拉,我需要你的帮助。。。。。。”
有时候看不顺眼的两个人之间的矛盾只不过是针尖大小,当出现了一个两个人可以相交的共同点的时候,朋友,也就这样自然出现了。
爱丽丝正恐慌于看到的未来,贾斯帕的惨死,沃尔图里疯狂的复仇,还有那个靓丽的倩影在火焰里凄厉的诅咒。
“贝拉!你怎么了?你发生什么事了?等等我让卡莱尔接。。。。。。。”
亲爱的爱丽丝,你是命运的窥探者,在混乱无序的世界里,你总是能在命运混乱的裙角里窥探到那么一丝春光,但是当命运的女神不再眷顾你的时候,又或者命运女神眷顾的不再是你一个的时候。。。。。。请不要害怕,请不要哭泣,也不要去控诉命运的不公,她给了你足够的提示,而你只需要找到那些难以发现的迹象,然后按图索骥顺藤摸瓜,真象不会永远藏在你的视角里而不被你发现。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 我卡文了
还有最近真是打击颇多
这一章磨了我一晚上
现在起来腰都酸了
没统计字数
看在我每天四千字的份上
留言和收藏能给力点吗?????
☆、Chapte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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