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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我却并未真正讨厌他。反而,他在我脑中的印象越发深了,深到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长辈们笑着打趣:还是年轻好啊,打打闹闹的才有意思嘛。
我沉默不语,他亦埋头用餐,一顿饭下来竟没有再多说一句。我时不时地抬头向他落座的方位看看,可惜,他一次都没有回应。头一次,我感到心里有说不出的失落。
匆匆地见了一面,我们的生活又回到了原点。他回他的凌霄山庄“作威作福”,我呆在我的无极堡“安然度日”,仿佛,行走在路上的旅人,擦肩而过,不再有任何交集。
可我知道,作为世代交好的两家后人,我们的相遇不是偶然,再见,只是时间问题。所以,我决定,在下次见到他之前,彻底地改变自己,不让他再有机会喊我“丑丫头”。那时我天真地以为,自己的冲动是为了争一时之气。直到若干年后我才了解,这是一种被称为“爱”的感情。
我虽年幼,但言出必行。堡里的人都惊讶于我的转变,只有母亲笑盈盈地看着我努力,眼里是熟悉的了然。
我们的芸儿也长大了呢。
母亲搂着我,轻轻地抚摸我柔顺的秀发。
芸儿早就长大了,娘怎么现在才说呢?
我赌气地撅起嘴,心却不受控制地碰碰跳个不停。
是,我们的芸儿早就长大了。
母亲仍旧含着笑,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欣慰。
那年,我十二岁,他十六岁,我和他,又有整整三年没有见面。三年,我看似对他毫不在乎,暗地里却关注着他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奇怪,但“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我如此解释一直以来的作为。对他,我仍旧停留在“报仇”的思想中。
冬去春来,又是一年过去,我迎来了自己十三岁的生日。
和那个遇见他的早晨一样,我坐在后院的秋千上,嘴里哼着小曲,快乐地就像一只飞舞的蝴蝶。天很蓝,真的很蓝,放开抓住秋千绳的手,我尽情地感受春风拂面的温柔。
这么多年不见,没想到还是老样子。
身后响起煞风景的“噪音”,害得我一个重心不稳,倒头栽下秋千。一道人影飞过,差点与地面亲密接触的我落入了一个熟悉的怀抱。
果然,真是一点都没变。
他扬起嘴角,明亮的眸子映出我粉红的面颊。
你……你放手。
我只觉脸上火辣辣的,仿佛全身的血液都在他接下我的那一刻涌上了脑门。
小野猫也会害羞了?
他盯着我,手却丝毫没有松开。
你没听到吗?放开我!
受不了他的注视,我慌乱地撇开双眼,无力地用手抵着他的胸膛,借此拉开我们之间的距离。
后来的事我记不清了,只是我们之间的芥蒂好像突然化解,幼时针锋相对的两人竟成了分享心情的好友。
如此也不错呢。我看着他依旧阳光的笑脸,心里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
他是木家的骄傲,十五六岁的年纪便在江湖上小有名气,这不是一般的人能轻易做到的。越是了解他,我就越觉得自己对他的喜爱多了一分。日子久了,这种佩服好像慢慢发酵,最后竟成了再也割舍不下的“爱”。
二十二岁,他以木家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少主身份接任庄主;十八岁,我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忽然意识到,我十八年的人生中,除了他和家人,竟然再没有其他男子进入。我仿佛是深锁院中的娇花,无风无雨,却少了该有的活力。然而,我又有些庆幸,如果不是这样,我又怎会与他相遇,与他相知。
木沈两家的交情颇厚,我和他又勉强算是青梅竹马,婚事来得突然,却又理所应当。他接任庄主一年之后,我嫁入凌霄山庄,成了名副其实的木夫人。
我们彼此熟悉,日子过得不算热情却也别有滋味。他早已没有了当初的调皮、顽劣,作为一庄之主,他的朝气被威严代替。浑然天成的霸气笼罩全身,在我们之间拉开了一条长长的线,他在那边,我在这边,我想跨越,却发现我与他的距离越来越大,大到拼命伸手也摸不到他的衣角半分。
本以为我们会这样不温不火地共度余生,可白玉的出现彻底打破了我最后的梦。孩子气的笑脸又回到了他严肃的脸上,仿佛,一切都回到了几年前,只是,主角不再是我,而是大名鼎鼎的武林第一美白玉。
是的,我恨她。我恨她绝无仅有的容貌,我恨她夺走的本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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