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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杀死。朝廷大计若是因此功败垂成,就是你这镇南王爷也一样担待不起。”
“说完了。”李煜淡然的擦掉剑上鲜血,冷冷的斜了李子通一眼,那还没有散去的杀气,顿时让李子通心中大惊,“李煜,你,你还想杀我?!”
“血债,当以血尝。”李煜淡淡说着,语气有些悲伤,有些生硬,“不管你是大唐的人,还是大隋的人。”
“你。我们此谋事关重大,不杀了那些村民,若是走漏了消息,谁也担待不起。三殿下明察,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李子通的声音戛然而止,满脸不信,扑通倒地。
李煜长剑无回,冷漠的站在原地,看着鲜血染红地面,刺目的红,这血,第一次不是隋人,而是唐人。
“血债,当以血尝。纵为唐军,同样,杀!”李煜低声喃喃,神情有些木然,看着满地的血污,轻抚长剑,“我不知什么国家大事,但我知,若这国家大事,是以吾之金兰,吾之良人之命所奠。纵千万人,我必杀之!”
“二哥。李丙辛!你我兄弟之情,此刻尽矣!”李煜淡漠开口,转身就走,那里,还有一场葬礼等着他去埋葬。
大圣十二年秋,大唐潜入十路精锐,奇袭山海关,可惜功亏一篑,领兵大将李子通身死荒野,大唐震怒。
大圣十三年初,大唐镇南王李煜被剥去王位,降级为镇南公。据传,此乃其兄李丙辛三次力谏之果。
“被你知道了吗?可是李丙辛,你以为你在乎的,我就会在乎吗?夏虫不可语冰,道不同不相为谋。事不过三,李丙辛,若是再有下次,休怪我不讲骨肉之情,兄弟之义,纵千万人,我必杀之。”抹去心头最后的温暖,李煜策马南山,单人只剑,去了几分柔和,多了一丝冷绝。
PS:很想爆发,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段情节实在是太难写了。很喜欢仙逆的化凡一节,努力想写出那种味道,可惜功力不足,殚思竭虑之下,速度很慢。大家见谅,等这段情节完了,定然加快速度,多写一些,让大家看得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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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应是旧时相识【上】】………
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
李煜腰间束着长剑,牵着瘦马,青衣猎猎,漫步黄沙,竟是不知不觉到了北地。迥异于江南的秀美,上京的奢华,北地一片苍茫,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说得就是这番景象。
“此去北疆三万里,不叫蛮蛮度阴山。想不到,我竟然走到了这里。”李煜低声喃喃,放开手中马缰,眼中闪过一丝亮光,光亮,逼人。李煜此先虽然有心振作,不愿浮图于世,蹉跎岁月。但心中茫茫,却也不知道该从何拾起,漫无目的的一番行程,最后竟然走到了北地。
李煜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潜意识中的想法,但竟然到了这里,他也不愿再继续蹉跎流浪下去。
“封狼居胥、封狼居胥。看来我该去北关看看了。”李煜双眼光亮,豪情上涌,中原之事,他不愿纠缠,但到了这北关,他却是有心一展宏图。抗击外族,马革裹尸,好男儿当如是也!
明了前路,李煜心中亮堂,一扫胸中阴霾,跨马扬鞭,“驾!此去北疆三万里,不叫蛮蛮度阴山!好、好、好!哈哈!”
一路狂奔出千里,李煜一舒胸臆,将抑郁已久的阴霾释放出来,心中轻松了许多,这才放慢了速度,开始欣赏这北地苍茫。
又行了一日,李煜发现路上气氛逐渐冷肃起来,不时可以看见征召兵源的军队,旌旗猎猎,上一个大大的仇字,训练有数,一看就是半壁仇家的精锐。
“此地离北关尚有数千里,仇家的精锐招兵都招到这里来了,难道蛮人当真有胆犯我中原?”上次桃城匆匆一叙,李煜虽然知道关外蛮人蠢蠢欲动,但非得来到这里看看,才能知道这北关的情形是如何的严峻。
仇家军向来精锐,以一当十,招兵甚为严苛。但现在竟是连寻常的村夫也是来者不拒,可想而知,此刻的仇家究竟承受了怎样的压力。
“看起来战争还未开始。我得加快速度才行。”李煜心中一沉,知道北关局面大为不妙,不过应该还没有彻底恶化,否则这些仇家军士脸上就不会只是严峻,没有半点焦急担忧了。
继续前行,路上的气氛越发凝重,待到了北关外千里范围,李煜投宿吃饭,却发现仇家军已经对这里进行了必要的军事管制。管中窥豹,北关局势,一眼可知。李煜心中有些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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