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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一天结束时到那儿喝酒,另一些则在一天开始时在那儿要上一杯“血玛丽”。我朝那个方向望去,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人。水上酒吧左边的门廊上站着个女人,正看着我。
看到她我差点儿跳起来。当时我的心情刚好不是最佳,也许这有点关系……不过我认为无论我的心情有多好,她都会把我吓一跳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一动不动,另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瘦得出奇,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她那张脸。你有没有见过爱德华·孟克的《呐喊》?那好,想象一下那张尖叫的脸休息时的样子,闭着嘴眼睛警惕地盯着画外,那你就知道这个站在码头顶上,有着长长手指头的手搭在扶手上的女人是怎样一副尊容了。不过我必须告诉你,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爱德华·孟克的画,而是丹弗斯太太。
她看上去大约七十岁,穿着件黑色的连体游泳衣,外面套着条黑短裤。这种搭配显得出人意料地正式,仿佛那永不过时的黑色鸡尾酒小晚装的变种。她的皮肤奶油一样惨白,不过扁塌塌的肚子以上的部位以及皮包骨头的肩膀两侧除外,那两处浮满了大块的棕色老人斑。她脸上长着骷髅般突出的颧骨和光秃秃鼓起的眉骨,整张脸像一把尖锐的楔子。眉骨下面的眼睛深陷在眼窝的阴影里,几乎看不到。稀疏的白发从耳边笔直挂下来,垂到前倾的下巴两侧。
上帝,她太瘦了,我心想。她什么也不是,就是一袋子——
想到这里,我浑身打了个冷战,一个强烈的冷战,好像有人被人电击了似的。我不想让她注意到这点——于是我抬起手来挥了挥,挤出一个微笑。早上好,站在水上酒吧那边的女士。早上好,你这老掉牙的骨头袋子,你差点吓得我尿裤子,不过这些日子没关系,我原谅你了,你过得还好吗?我怎么觉得我笑得比哭还难看。
她没有朝我招手。
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个傻瓜——镇上没有头号傻瓜,我们轮渡来揍——打招呼的手以一个尴尬的半敬礼姿势收场,好像一只手掌按在我的两片肩胛骨之间。
她刚才站着的码头现在空无一人。我眯了眯眼,第一个反应是她肯定走进酒吧的阴影里去了,但她不在那儿,而是像个鬼魂那样消失了。
她走进酒吧里去了,宝贝,乔的声音说。你知道的,对吗?我的意思是……你是知道的,对吗?
“对。”我自言自语,那个夏天里我经常自言自语。“是的,也许她真的进去了。也许她走路鬼鬼祟祟的。”是啊,就像丹弗斯太太。
我再次停下回头张望,可道路沿着湖边稍稍捌了一点儿,从这儿已经望不见沃灵顿和日落酒吧了。真的,我心想,这样更好。
回去一路上我在脑海里一一列举莎拉—拉弗斯前后发生的怪事:反复出现的梦境、向日葵、电台标签、夜里的哭泣声。我觉得自己与玛蒂和凯拉的巧遇,外加电脑先生尾随而来的电话也勉强算得上是怪事之一……只是比起夜里听到的孩子的哭声是不同意义上的怪事。
那么,乔安娜死时我们在德里而不在黑迹湖这一点呢?也算得上是件怪事吗?我不知道,我甚至不记得为什么要把它算在里面。一九九三年秋天和冬天我正忙于把《红衣人》改编成电视剧脚本。一九九四年二月我开始写作《一落千丈》,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扑在这本书上。况且,提出前往T镇,前往莎拉……
“一向都乔开的口。”我对着空气说,当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时立刻明白这话有多么正确。我们俩都很喜欢这所湖畔的房子,然而每次都是乔提出“嗨爱尔兰人,让我们去T镇住几天吧。”这话她随时都可能说出口,似乎我已经把莎拉—拉弗斯给忘了,即使在夏天临近的时候。我真有那么专注于写作?好像不是……难道还有其它原因?
这里面有什么东西很不对头,可我不知道是什么。毫无来由。
这让我想到了莎拉·泰德威尔和她某首歌的歌词。她的歌从来没有留下过录音,但我有盲眼蓝调艺人雷蒙·杰弗逊翻唱她这首歌的唱片。其中一段唱道:
它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支谷仓舞,甜心
它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支圆圈舞
让我吻你甜蜜的嘴唇,甜心
我找到你,你是我的宝贝。
我喜欢这道歌,常想象它不是出自那位老民摇歌手醇厚的歌喉,而是从一个女人嘴里唱出来时会是怎样。从莎拉·泰德威尔的嘴里。我打赌她唱起来更甜美。朋友,我打赌她能唱出轻巧的节奏感。
我又到了自家门前的湖畔,环顾四周,没人(不过我已经听到今早第一艘滑水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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