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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端正的人。
打破仪式可能是我突然和出乎意料的(至少我没有预料到)沉默的一个因素,这种想法是不是真的很牵强?当你在编故事这块地上挣你每天的口粮时,现实和感觉之间的界线就更细微了。画家有时候不戴有某一特定的帽子就拒绝作画,打得好的棒球选手不会换他们的袜子。
这个仪式从我的第二本书开始,我记得这是唯一我感到神经紧张的一本书——我想我吸收了相当数量的那个读大二的白虎星的奇谈怪论:一次成功可能只是侥幸这种看法。我记得一个美国文学老师曾经说过,现代的美国作家,只有哈珀·李找到了一种可靠的方法来避免写第二本书时的沮丧。
当我写到《红衣人》结尾的时候,我停了下来,还差一点完稿。德里本顿街上爱德华七世时代风格的房子在那时还有两年要还贷款,但我们已经买下了莎拉·拉弗斯,黑迹湖边的一处房子(当时各处都远不如后来装修得那样好,乔的工作室还没建,但是很漂亮),我们当时就待在那里。
我用手一推,从打字机前退开——那些天仍然坚持用我旧的IBM电动打字机——然后走进厨房。那是九月中,大多数避暑的人都走了,潜鸟在湖面上的叫声听上去有说不出的可爱。太阳正在下沉,湖本身变成了一个宁静的、没有热度的、燃烧着的盘子。这是我拥有的最鲜活的记忆之一,如此清晰,我有时候觉得我能够走进并重温这段记忆。有什么事,如果有的话,我会做的不一样吗?我有时候会思考这个问题。
第2章(下)
傍晚的时候,我曾在冰箱里放了一瓶泰迁爵香槟和两个细长酒杯。现在我把它们拿出来,放在一个锡盘上,这个锡盘通常被用来从厨房往露台端一罐罐的冰茶或果汁,我端着锡盘走进了起居室。
乔安娜埋在她破旧的安乐椅里读一本书(那个晚上不是毛姆而是威廉·邓布劳,她最喜欢的同龄作家之一)。“哦,”她说,抬起头来并在读到的地方做了个标记。“香槟,有什么重要事情啊?”好像她不知道一样。
“我写完了。”我说。又用法语说了一遍。
“好啊,”她说,微笑着接过了我俯身递给她的一只酒杯,“那这样就好了,是吧?”
我现在意识到这个仪式的精髓——有活力和有效的那部分,就像一连串胡言乱语中真正神奇的那个字眼——就是这句话。我们几乎总是喝香槟,她几乎总是随后跟我走进办公室去做另一件事,但并不总是这样。
有一次,大约是在她去世前五年左右,当我完成一本书的时候,她在爱尔兰,跟一个女朋友度假。那一次我自己喝了香槟,也是自己输入了最后一行(那时候我已经在使用苹果电脑,它可以做许许多多不同的事,但我只用它做一件事),没有浪费一分钟的休息时间。但是我电话打到她和她的朋友布林待的旅馆;我告诉她我已经完成了,然后听她说我特意打电话去想听的话——这些话溜进爱尔兰的电话线,旅行到一个微波发射机,像祷告一样上升到某个卫星,然后下来回到我的耳中:“好啊,那这样就好了,是吧?”
正如我说的,这个习惯在第二本书写完后开始。我们每个人喝了一杯香槟,然后斟满再喝一杯后,我把她带到办公室,在那里一张纸还夹在我的森林绿的电子打字机上。湖面上,最后一只潜鸟在暗夜中鸣叫,这个叫声在我听来像生锈的东西在风中慢慢地转。
“我想你说你已经完成了。”她说。
“除了最后一行都写完了,”我说,“这本书,虽然它没有多大价值,是献给你的,我想要你写下最后一点。”
她没有笑,也没有抗议,也没有动感情,只是看着我,想确定我是否真是这个意思。我点头表示我真的是这个意思,然后她坐在我的椅子里。她早些时候在游泳,她的头发披在后面,穿过一个白色有弹性的东西。她的头发是湿的,颜色比平时更显暗红。我摸了摸它,像摸一块潮湿的丝绸。
“段落缩进?”她问,跟速记联营公司里要记大老板的命令的女孩一样严肃。
“不,”我说,“继续。”然后我说出了我头脑中从站起来去倒香槟起一直想好的一行话。“‘他解开她头上的链条,然后这两个人走下台阶,来到汽车停放的地方。’”
她打完这句话,检查了一下,然后充满期待地看着我。“就这样,”我说。“我想你可以写‘完’了。”
乔敲了两次“回车”键,然后把回车符居中,在文章最后一行下面输入“完”,IBM的书信字休打字机很顺从地跳动着打出了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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