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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页(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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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把以前在部队时江翠柳跟她商量,让两个孩子结娃娃亲的事拿出来说。

当时他还批评邓秀满脑子封建思想,又说齐湘还小,她这个当妈的一天尽想些不靠谱的事,别把孩子带坏了。

邓秀当时撇着嘴,好半天才忍不住呛他:我小你5岁,你没满18岁就去当兵,几年没见我,第一次回来探亲就托人来说亲,想跟我订婚,你怎么不说我那时候小啊?

齐安贤心虚,没吭声。

他想起小时候,自己跟邓秀家就隔了一条河,两家人就住在对面的山脚。

他跟邓秀的五哥玩得好,心里喜欢邓家这个最小的姑娘。

刚去部队的那几年,他特别能吃苦,机灵勤奋,还一直很努力很上进,希望自己能提干,一辈子离开农村那个艰难的环境。

当时他想的是,自己努力奋斗,能拼出一个未来。

这样等邓秀长大点,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去提亲了。

提亲的时候,邓秀已经17、8岁了,可是他喜欢上邓秀的时候,邓秀才12、3岁,这样一想,确实没脸回嘴。

现在,经过这么多天的接触,他已经把钟策当成半个儿子来疼,加上齐湘那次差点出事,多亏得钟策机敏勇敢、身手不凡,才让齐湘逃过了一劫。

这孩子,品行好、上进优秀,现在报了军校,以后就是一名军人了。

在他心目中,好男儿就应该从军一次,报效国家。

只是自己没有儿子缘,不能再培养一个军人出来。

齐湘是他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老实绵软,不吭不哈。

他虽然不管她的教育,但是总担心这孩子长大了会被人欺负。

这些天,钟策对齐湘的好,齐家人有目共睹,比起齐宁这个亲姐姐对妹妹的爱护,那是天差地别的。

钟策这孩子,身上充满了积极向上的能量,齐湘非常的巴着他,一天到晚都是他的小尾巴。

在他的带动下,短短的二十来天,往天过得稀里糊涂的齐湘,突然知道努力向上,知道为未来奋斗了,简直是脱胎换骨啊。

如果,他是说如果,等齐湘长大成人、要成家立业时,他希望,她未来的人生伴侣,是钟策这样的孩子。

午饭非常的丰盛,为了给钟策庆祝,邓秀使出浑身解数,要大展身手,让大家好好的吃上一顿。

对于齐家来说,有个什么值得庆祝的事儿,一般来说,就是大吃一顿。

可能小时候缺吃少穿,又是从灾荒年月过来的,邓秀虽然节俭,但是对于吃,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

对于她来说,有得卖,买得起,那就够了。

小时候想吃还没得吃,吃不饱,连甜点的草根都能扒出来啃半天的日子,她实在是过够了。

齐安贤虽然威严,但是骨子里还是很疼老婆的。既然家里的内务交给了邓秀管理,日常生活开销,他就不会去插手。

每个月他近200元的工资,除了留下20元应急,其他的全数上缴给邓秀安排。

齐家的厨房客厅里,各种上市的新鲜水果、干果不断,而且一买就是一大堆,简直能媲美北方人家冬日买菜的豪气。

遇上喜欢的零嘴,那也是能整上一大堆。

比如说前几年兴起的自带材料去制作的无水蜂蜜蛋糕,邓秀一筐子鸡蛋、一袋子面粉拿过去,拖着两个闺女,就端回了几百个,也不怕它坏掉。

钟策这段时间的日子是非常幸福的,除了各种吃的,每次做饭的时候,齐湘都喜欢在炭渣灶灰里埋点红薯啊、土豆啊、玉米棒子之类的。

等闻到香气,从柴灰堆里拔拉出来时,她每次都先拿给自己。

从柴火灰堆里烤出来的这些东西,特别的好吃。

尤其是云山镇的特产红心红薯,一掰开呀,那冒着香甜热气的松软橙黄心子,简直是令人垂涎欲滴。

不过,他更喜欢的,是这种氛围和感觉。

每次看着少女明亮欢快的双眼,期盼的看着他吃时,他沧桑的老灵魂都会升腾起一股老夫少女心,就跟那红薯心子一样,又甜又软。

今天,邓秀要做个不一样的农家小食。

燃烧的柴火之上,那口油黑发亮的大铁锅子里,是一锅地道的本地农家菜:五花肉烧豇豆和嫩南瓜。

“滋滋”冒泡的汤菜上方,邓秀正将手里的玉米面做成一张张的团形薄饼子,一个个的往锅边贴上。

这个玉米饼可不是拿玉米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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