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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怎么会有大好梅花不看,跑回暖阁吸入那可恶的一氧化碳?
可是,如果不是后来皇帝发现自己中毒了,自己怕是要一氧化碳中毒而死吧,就是没死掉,重症患者好像是有后遗症的啊,算了算了,权当将功补过吧。本小姐不计较了就是咯。
霍霜梧心里想着事儿,却忘了早又是晚饭时间了。可惜最近事多,也没什么胃口,随便扒了几口就放下了。好在霍霜梧刚入住养心殿的时候就跟赵熙打过招呼,说自己一顿饭只要一两饭,一小碟肉,一小碟菜就行了,也不至于过于浪费粮食。
月上雪梅枝,幽光照疏影。
古人晚饭吃的早,歇息得也早,霍霜梧来了古代约摸两个月,倒也渐渐的习惯了,只是今天歇息了一个下午,又被皇帝搞得情绪波动,怎么睡得着呢。
可是霍霜梧再也不敢唱歌了,昨晚唱了一首歌,就引来皇帝和大侠,今晚要上再唱歌,真不知会引来什么人呢——天知道那个叫温岚的气质美女招惹了多少男人啊,咳咳,这好像有点影响人家的形象了啊,应该说,那个温岚不知有多少个倾慕者呢,她随便唱首歌都能动人心魄的。
可是,还那么早,又睡不着,怎么办啊,总得找点法子打发时间吧。霍霜梧有些为难。忽然觉得头有些痒,顺手的取下绾青丝的发簪来搔头——也许是玉簪的缘故吧,竟然有种温温的触感,并不冷呢,怪不得汉代的李妍会用玉簪搔搔头呢。
霍霜梧的发簪既取下了,一头青丝披散着。她想起梳头好像能促进血液循环的,说不定血液循环之后就能想到法子打发时间呢。
而且梳头本身就能打发时间,因为霍霜梧感觉到自己的头发又长了很多了。
霍霜梧边梳头,边想着,小说的穿越女主多好运啊,到了古代,把马子泡美男,一不小心的还能成为一代女侠,名动江湖的,白天生活精彩多多,就是到了晚上也能去逛逛古代的商业街,长长见识什么的,怎么自己就那么倒霉呢?
不禁再一次感叹近视的不好。要是自己没有近视,早就逃出皇宫了,说不定已经纵横天下,逍遥四海了呢,至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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