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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场面,特立独行,改革丧礼,“虽千万人,吾往矣!”
6月27日,自动退学,重考入台湾大学历史学系一年级。与君若同居,不再是处男。
1957年3月1日在〈自由中国〉第十六卷第五期发表中学旧作〈〈从读〈胡适文存〉说起〉〉。
1959年7月大学毕业。9月9日去风山陆军步校,受第八期预备军官训练。
1960年,官拜少尉排长,下野战部队,足迹遍台湾南部。
1961年2月5日在澎湖退伍。6日上船,抵台中。15日北上,17日租下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号“四席小屋”。6月15日搬到新店狮头路十七号“碧潭山楼。”8月18日考入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一年级。11月1日在〈文星〉第四十九期发表〈老年人和棒子〉。
1962年迁回台北。于5月19日住进安东街二三一号三楼。与王尚勤同居。10月,胡秋原控告李敖。
1963年3月19日自动在历史研究所休学。9月1日出版第一本书〈传统下的独白〉。
1964年5月1日迁入水源路十九号之八“水源大楼”三楼。与海蒂同居。王尚勤在纽约生女儿李文。
1965年4月25日,萧孟能在家大设宴,为李敖庆祝30生日。8月18日迁往信义路国泰信义公寓四楼。12月1日在〈文星〉第九十八期发表〈我们对国法党限的严正表示〉,批评国民党。12月26日,杂志被封杀。4年的〈文星〉风云告一段落。
1966年,《孙逸仙与中国西化医学》、《传统下的独白》、《历史与人像》、《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上下古今谈》、《文化论战丹火录》、《闽变研究与文星讼案》等书全部被禁。11月5日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装订厂被治安人员抢走;《乌鸦又叫了》、《两性问题及其他》、《李敖写的信》、《也有情书》、《孙悟空和我》、《不要叫吧》等书全被查禁。
警总开始一再“约谈”。
1967年,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发文侦办,4月8日以“妨害公务”被提起公诉。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诉讼手段,形成夹杀。4月14日起义助殷海光看病。夏天起,小蕾成为小情人。
1968年,以贩卖旧电器维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动。基于同情与人权义助自己看不起的柏杨。
1969年,以贩卖旧电器维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动。义助彭明敏。
1970年1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总软禁、跟踪。9月3日,在被跟踪中约集外国记者,接雷震出狱。
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捕,被刑求,在不见天日的保安处住了近一年。《纽约时报》等刊出照片,详细报导。
1972年2月28日自警总保安处移军法处看守所,旋以叛乱判10年。不写答辩状、不上诉,准备坐10牢,但检察官上诉,说判得太轻了。国民党另以背信冤狱判1午。
1974年39岁。在军法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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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李敖大事年表(2)
1975年9月22日,赶上因蒋介石之死而来的减刑,又改刑期为8年6个月。12月22日,自警总军法处看守所移至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被隔离监禁。
1976年11月19日服刑期满,无保出狱。12月1日,任政大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有了生平第一个正式职业。
1977年42岁。与刘会云同居。做土木包工。坚辞国际关系研究中心职务,主任蔡维屏不肯放人。
1978年辞职成功,拒绝去《中央日报》任主笔。
1979年6月复出,出版《独白下的传统》,并在《中国时报》写专栏。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1980年,出版《李敖全集》。5月6日与胡茵梦结婚。为替萧孟能太大抱不平等,被萧孟能控告。胡茵梦受国民党唆使,表演“大义灭夫”。8月28日通知胡茵梦离婚。
1981年4月18日,获得《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旋被吊销;8月10日再度入狱。在入狱前16天,认识汝清,同居16天。一生中第二次和有夫之妇私通。9月1日起,“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出版。
1982年2月出狱,发表有关监狱黑暗文字,并陆续为许多冤狱抱不平。大量为党外杂志写文章,4月25日,党外人士为之祝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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