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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咬她手指头一口。
“别这样,”她差一点失声尖叫,紧张地张望四周,希望刚刚他的动作没被人看见。“这里是我上班的地方,你安分一点。”
“你真残忍,我们这么久没见,你却连一口也不让我咬。”
邵贞希羞红了脸,忍不住又对他开骂,“你上次说只咬一口,结果咧?一次咬那么多口,害我隔天不敢回家吃饭!”
而且他专挑脖子、肩膀、手臂这种地方咬,隔天醒来红红紫紫一大片,她怎么回家跟哥哥爸爸交代啦!
“不然就说,爸,我被吃了?”他嘴角挂着笑,勾勾手,要她低下头,在她耳边小声说:“那我以后分开咬,一天咬十下,都咬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面对他的低喃,她总是在瞬间败下阵来,红着脸颊,嘟着嘴道:“你最好是有办法每天都来咬我啦……”
唉,总归一句,两人为你就是聚少离多啊!
不过,她的感情很慢热,而且只要一热起来就不会退了。
她现在虽然和楚晔聚少离多,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感情不好,相反的,反而小别胜新婚,她很享受他每次出差归来时的热情。
“要不,我申请调回台湾,不再当空中飞人了?”戴楚晔撑起身子,反抱住她的手,相当认真地说。
听见他的提议,当然很心动,她已经快受不了每次想念他时,只能透过声音与影像得知他的讯息,有得担心他每段行程的辛劳,久久见一次面,又总是来匆匆、去匆匆。
“可是……你不是说这是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机会能和全世界各分公司的主管打照面的,留在台湾,等于是你放弃这个大好机会。”
他笑笑。“这几年,我世界各地到处跑,他们早就知道我这号人物了,现在,我说要回台湾,上头会接受的。”
“这样,不会被莫理斯抢得先机吗?”
莫理斯是早他好几年进公司的前辈,虽说是前辈,但戴楚晔用短短的时间,便爬到了一般人十年才能爬得到的位子。
今年四十岁的莫理斯就是其中之一,他和戴楚晔一样,都被视为江庆瑞这个位子的最佳接班人之一,当初戴楚晔主动报名替大老板当空中飞人,莫理斯也不落人后的帮老板巡视东南亚航线,可说是他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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