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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这次该她沉默了。
“我跟你说实话吧,从大学到现在遇到的诱惑真不少,”他顿了顿,有些尴尬的意思在里面,“反应……也不是没有,但没心情你明白吗?不是道德约束,你知道我不在乎那玩意儿,我就是不想!即便在美国听到你和别人在一起了都觉得……与其和旁人做那事儿不如看看你的照片自虐好。你觉得自己年老色衰了我会出轨?真是伤我心啊,一早都证明给你看了。你嫩得掐得出水的时候送上门我都忍了,还看得入眼别人?”
他一脸神伤,一本正经,语意里的调笑却把她羞得满脸发烧。腾地起身要走,不防被他抱着腰定在原处。他双臂环着她细细的腰身,箍得紧紧的,头埋在她腹部,声音闷闷地传出来:“惜南,嫁给我吧,我真想结婚了。”
第四十四章
有时候,要让一个人心动,不过是一个微小的动作,或者一句简单的话罢了。林惜南那天听他说,他真想结婚了,确然是心动了,于是她说,给她一点时间,她需要重新适应他的存在。
她脑子灵活,见识广博,学习能力强,又善解人意能忍能让,唯独一点不好,她总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一个人,所以,她交好的人很少,因为大部分的人都没有足够的耐心。她想,萧文翰一定是她遇上的最有耐心的一个。
其实嫁给他有什么不好呢?他爱她,爱了那么多年,别的男人最在乎的面子,在她面前他从不顾及,不论什么场合给他难堪他也不在意。他也是个很好看的男人,不是说他脸蛋漂亮,而是刚毅,有气概,能给她安全感。往现实的方向上说,他能挣钱,有学识,养家绰绰有余了,有了孩子也不必担心教养不好。虽然脾气有点坏,但只要她顺着他点儿,他就只会更乖巧,就是一小孩子脾性。再说了,他不是那么多次证实过对她的忠诚吗?即便有一天所有人都觉得她不堪入目的丑了,他还是爱她啊,因为他说过了,他爱的不是她的容颜,而是那颗心那个灵魂。她不是一直很爱叶芝那句诗么?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一生能有此一爱,还有什么更值得铭记的事情?
只是结婚,要慢慢来,她需要适应。
听了她的回答,他还是不放心,追问,需要多久?
她思索着,她要回家跟爸爸妈妈说,要让小雨接受他,更重要的,是要他的父母像老林赵南喜欢他那样喜欢她。说完有些黯然,这需要多久?
他说,不会很久,因为有他在。
他们恢复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但因为都忙,所以相处的时间少。他把工作都挤在工作日,但每天无论多晚都要见她一面。起初是他开着车穿过小半个城市去找她,后来她怕他劳累驾驶出事,就自己去找他。周六培训后两人都结束工作,混在他的小洋房里,做点吃的,看一部电影。他不准备中文英文的,专挑法语西语,下面有中文字幕不看,偏要她译给他听,还得学着影片里那些人的语气,学得不像,他自然有办法惩罚她。闹着闹着就走火,他又中途停下来,她不解,他勉强地笑笑,不急,等洞房花烛。其实他还是知道的,她适应起来真的很慢,尤其是,当两个人都不再是当年的彼此。
第四十三章(下)
这样的状态他自然觉得不安,某次Aron来过后他便把她带到蒂凡尼,要她挑钻戒。传说远古时期男子抢来其他部落的女子后就要给她戴上枷锁,随着文明一词的进化,这一习俗演变成戒指,男子给女子戴上戒指,表示她已归他所有。她看着售货员标准得体的笑容,柜子里丝绒上闪着华光的首饰,花了眼,款式越经典寓意越深情她就越堵得慌,最后求饶般环着他腰背,额头抵着他胸膛,恳请他不要拿这个法子折磨她了。他无奈地笑,她怎么会把这当折磨?她讨好地回过一个笑脸,就当婚前恐惧症好不好?最后不了了之。回到他的住处,他却拿出了曾属于过她的那些项链吊坠和手链。轻抚那些清透的水晶,年华历历倒转,心忽然就痛得她咬牙,终于还是潸然泪下,任由他把那只小小的天鹅挂在她脖子上,再挽起长发,拿绿意流淌的簪子固定出独属于她的从容优雅。他仍旧不安心,亲吻温存间每每在她颈窝留下记号。夏日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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