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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隐私权问题。
手机广告必须建立在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深入挖掘上,才能够实现点对点的传播。如果一个用户只是以一个手机号码的面目出现,对于广告主而言是没有价值的,向其投递再多他不感兴趣的广告,除了造成反感之外不会引发其丝毫的消费冲动。这中间广告代理商的工作就是要了解到他的手机型号,知道他每天去哪些站点浏览哪些栏目和内容,判断出他大致的消费能力,等等。总之掌握的用户信息越详细就越对广告的投放有利。但获取这些信息需要精力,更需要技术来解决。
据了解,目前只有分众无线开发的“无线身份识别系统”和“受众属性挖掘平台”等技术平台形成的分众无线手机广告发布平台能做到对用户属性的精准挖掘,但这种技术并未在其他手机广告商中普及,因此在鱼龙混杂的市场上,很多广告商为了获取用户的资料不择手段,分众传媒绝难独善其身。
另外,关注用户行为必须有度,否则就成为侵犯隐私。谷歌(Google)已经因保存用户资料而在美国和欧洲受到广泛批评,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法院最后裁定:谷歌、微软、雅虎等搜索引擎必须缩短它们保存数据的时间,否则就触犯了欧盟的隐私法规。谷歌将保存用户资料的时间由24个月缩短为18个月,微软和雅虎随后也缩短了保存用户数据的时间。
第三,产业标准缺失。
在人民大学教授匡文波看来,对于广告主来说,一个用户每天接触多少广告,这要有个标准,如果用户每天看到过多广告,用户也会反感。另外,文字链接多少个字合适,图片广告多大,流媒体广告的大小格式,手机广告页面多大合适等,这些都应该有相关的标准。 匡教授有一个担心看起来不无道理,那就是目前在政策上尚无明确规定,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经营手机广告,以保证规范化经营。
由于缺乏独立完整的监测体系与监测标准,各种信息鱼龙混杂,广告主很难清晰地判断衡量广告的效果,必然会对手机广告的传播效果将信将疑。这些政策标准的缺失也使广告主因为还要承担政策风险而望而却步。
第四,技术问题。
要发展中国的手机广告业务,必须先解决3G在中国的应用与普及问题。真正的3G手机价格一般在2000~4000元人民币左右,较之手机市场的平均价格要高出许多,不利于市场推广。此外,3G的网络处于试运营状态,不仅覆盖面只有开通的8个城市,而且经常出现信号不够稳定、通话时断时续等情况。
因此,无线运营商们要引导广大用户去接受和使用“3G”,这也需要时间。看来,要在手机广告上淘金并非易事,广告商们需要耐心等待技术上的突破,带来3G手机的全面繁荣,才能有一个更大的发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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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在质疑中前行(1)(1)
“分众传媒(Focus Media),是中国围绕都市主流消费人群的生活轨迹打造的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数字化媒体平台,是中国最大的数字化媒体集团。”
这是分众传媒的官方网站上对自己的定位和描述。从2003年5月分众传媒呱呱坠地,至今不过5年时间,从最初的楼宇视频广告业务,扩展到数字化户外、手机无线、互联网三大领域10个系列的产品和服务;从最初的烧钱,到2007年总营收超过5亿美元,实现利润1�439亿美元;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公司到一个最高市值超过76亿美元,成为第一个被计入纳斯达克100指数的中国广告传媒股。分众传媒创造了一个奇迹,江南春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万事万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分众传媒的成功虽然赢得了大量的溢美之词,但是批评诘问之声也一直不绝于耳。
2007年著名学者郎咸平在向《财经文摘》提供的独家分析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分众传媒已背离了无聊经济的行业本质。同年5月该杂志发表了题为《分众是又一个泡沫?》的文章,质疑分众传媒的经营模式究竟是机会还是商业。
2008年3月15日,“短信门”事件爆发,分众传媒股价3月17日(美国当地时间)大幅下跌26�59%,分众传媒随即宣布关闭无线业务。分众2008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亏损5380万美元,这是分众传媒成立以来首次亏损。受此重挫之后,分众传媒股价一蹶不振,市值缩水60%以上。
人们不禁要问:信奉“想象力创造利润率”的江南春到底是开辟了一片惊人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