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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时,吾那尔拜克没走这条路。
然而,第二天(8月28日),他放马回来,看见那个人仍在原地方躺着,连姿势都没有变。他觉得奇怪,骑马赶到近处,才发现那是具尸体,面部被人放火烧过,周围的草地上,有被火烧的痕迹。
8月29日,吾那尔拜克在其姐夫的陪同下,到天池公安分局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立刻向阜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反映了情况。
接到报案后,阜康市局刑警队长张广山召集侦察员出现场,碰巧刑警队法医张凤祥出差,队上只有刚分来的实习法医王强在家,张广山带领侦察员马成江、郭新军和实习法医王强驱车向天池出发,在路上打电话给准东油田公安局,请他们派法医支援一下。准东油田总部距阜康市不远,两家经常合作,油田公安局派法医杭往直接赶往天池现场。
锅底坑在天池的上方的阿巴依草原,海拔在2500米以上,距游览区有七八里的山路,不能通车,只能骑马或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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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气候多变,张广山等人来到山上,天上突然飘起了雪花,气候变得十分恶劣,气温也骤然降到零度以下。
张广山等人冒着风雪步行上山,一蹬一滑。来到锅底坑,王强检查了尸体。因没有经验,他只看到死者身前的不规则创口,认为是刀伤,但拿不大准。随后准东油田的法医赶上来,因天色已晚,加上锅底坑地区风雪交加,光线昏暗,两位法医只把外表看了看,未做大面积翻动,简略做了验尸记录。
天气太冷,大家找地方生了堆火,也无济于事。当晚,一队人马退回到风景区有人的地方,在山上哈萨克族的毡房里住了一夜。
晚上,王强对尸体检验感到不放心,对张广山说:“明天早晨我再上去看一看。”
张广山说:“可以,明天你和玉石(维族侦察员)先骑马上去,我们随后就到。”
8月30日一早,王强和玉石二人骑马上山。王强再次翻看尸体,玉石在附近搜索,忽然他眼睛一亮,从草丛中拣起一枚黄澄澄的手枪子弹壳。
事情有了本质的变化——这不是一具普通的尸体,而是一起涉枪凶杀案。王强对玉石说:“你赶快骑马下山,报告张队长,这人是被枪打死的,”
张广山带领侦察员、技术员再次赶到山上,再次组织了对尸体的检验。尸体被烧得面目全非,创口不典型,在辨别上存在一定困难,初步认定是枪伤。与此同时,大家相继又找到两枚弹壳和一枚未打响的臭弹。
张广山打电话给阜康市局刑警大队,汇报了现场情况,并把案情上报昌吉州公安局。
8月31日早晨,出差的阜康市刑警队副队长兼法医张凤祥连夜赶回,这时,昌吉州公安局技术科科长魏韦,刑侦科副科长何春明也率侦技人员来到阜康。
各路人马会齐,又一起到山上看了尸体。
按照规定,涉枪的重特大案件,当地公安机关要基本保留原状,给上级一个原始的感觉。因此,他们在做尸体解剖时很注意了分寸。
尸体前胸的创伤不规则,的确不像枪伤,而且,当时未找到其它伤口。在魏韦科长的指挥下,张凤祥等人把胸腔打开,取出心脏,发现死者心脏上有一个绒毛状的创口——这是典型的枪弹贯通伤。翻动尸体,又在死者的背部找到两个枪眼,均已收缩。
现场勘查工作由州公安局刑警科长张建新指挥,十几名警察,以尸体为中心,在周围做螺旋式搜索,在尸体的上方的山坡上又找到两枚弹壳。弹壳地点做了标记,测量了到尸体的距离。
从现场情况看,持枪者是在追逐中边跑边向被害人射击,射击位置距死者较远,最远处大约有100米,另一枚弹壳约50—60米。由于山路陡峭,追逐路程较长。
死者身上除枪伤外,头部有洞穿性骨折,头皮开裂,为钝器击打所致。
现场勘测工作一直延续到下午,有关人员做出勘查报告。当天,阜康市公安局和昌吉州公安局通过不同渠道,把情况上报到自治区公安厅四处——这就是我们前边介绍的那一幕。
9月1日上午,按照杨德禄厅长的指示,昌吉州公安局技术科魏韦、何春明等人把现场弹壳送往区厅十五处进行技术鉴定。上千11时,鉴定结论出来,证实天山天池锅底坑所发现的弹壳,为石河子“8·8”案件被抢劫的“五四”式手枪所发射。据此,天池无名尸案,被定为“京、冀、系列枪案”第10案。
杨德禄副厅长原计划同刘晓辉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