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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没人要你睡,躺着而已。”
“我喜欢蹲在椅子上上网。”
“嗯,挺好。你听起来发脾气了呢,不过照我这么混蛋,生气是应该的,抱歉折磨到你了,本想去迷笛的时候跟你好好面谈的,现在应该能更轻松点了。到时候要打要骂要发脾气的话,还是发一下吧,值得。”
“我会的。”
“good。”
怎么说的自己像个罪人似得。小谢你喜欢被虐么?成全你!
大庭广众之下强吻她,让她说“我是你的。”,不好。打她?我从来不打女人。骂她,无从下口。那就这样好了。
4月23,晚饭几乎是我一个人搞定。很忙,不过有力气干活的感觉,可以随意支配自己身体的感觉,真是太赞了。等下班时和MIKE、GIGI闲聊。
“你又搭MIKE顺风车回去咯,你都可以买月票了。”
“要付费么?”
“那倒不用,酒店充电又不要钱。”
“我都要累死了。”GIGI又开始每日的念叨了,和她搭班只要带上耳朵就行了。
“别啊,干完活再死。我和MIKE会负责把你送到火葬场的。”
“你们两个没良心的。”
回到家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小谢。
“要打要骂的这个太便宜你了。”
“我闻到了不详的味道。好困啊~大家睡觉吧。”
“这样吧,做我一辈子的朋友吧。直到你翘辫子。你可以不接受。”
“还有这种惩罚,这叫惩罚么?”
“对啊。这样慢慢你就会发现我的各种好,然后悔不当初。接受还是不接受呢?”
“这话应该我来说嘛~,惩罚不是等我到了上海再说么。该睡觉了。”
“我说的是一辈子。”
“我知道。见面再回复你。”
“好,晚安。”
“晚安。”
所以我人生的节奏就是把所有和我有过关系的女人都变成朋友么?真他妈~
4月24,晚上有些辗转反侧的睡不着。明天就能见到小谢了。上班时还是忍不住兴奋。
“有什么喜事这么高兴?”Melvin可能看不下去了。
“我朋友明天来上海。”
“你马子?”
“不是啊,就朋友。”已经很明白她这样疏远我是不可能做我女朋友的。
4月25;6点钟就起床了。吃了一碗阿林昨天煮的绿豆汤,便背着我的大包出发了。出发的前几天都在想要穿什么衣服去见她。虽然答应她要给她看我穿职业装,但还是觉得太装逼了,最后只穿了牛仔裤配t恤衫,戴了她送我的围巾。
火车意料中的晚点,我把火车站转了个遍,看看等下能带他们吃什么。8点20,接到了他们。小谢戴着帽子,穿了件绿色的连帽短风衣,深蓝色长裤卷着裤脚,下面一双工装鞋,背着引发血案的那个背包。对我态度冷淡。见到了她的另外两个朋友:羊崽和袁书记,同行的还有李完蛋、罐子、廖颖和大叔。
办好租车手续,我请他们去麦当劳吃早餐,小谢把我送到酒店附近,我去上班,他们直接去迷笛。
下午休息,回家拿东西。开了电脑看迷笛的现场直播。他们打算在那里露营,我准备下了班直接过去找他们。
“Melvin,今天下班能带我到地铁站么?”
“好啊。”
结果老大放他先下班了。尼玛。9点多完事了,又不能走。我借口上厕所,去洗了澡。收好1楼咖啡厅的档口,又磨蹭到10点半,就飞奔出去。
打了车到地铁站,坐到广兰路,又打车到三甲港。时间刚好凌晨。
作者有话要说:
☆、(九)迷笛狂欢
找到大部队时,他们已经在搭帐篷了。本来是打算铺好垫子喝酒唱歌的,结果刚弄好就下雨了。我们只能撤到一顶大的帐篷里面。手电筒立在中间,几个人挤在一起,喝酒,抽烟,聊天,罐子和Devil轮流弹吉他唱自己的歌,或者他们弹吉他,我们一起唱熟悉的歌。Devil也是上海的,是小谢拉到群里GSP的朋友。
外面的雨打在帐篷上,有些昏黄的灯光,木吉他清脆的声音,偶尔转过头能看到小谢的各种表情。我抿着啤酒,静静的抽烟,人生,能偶尔这样,也算是圆满至极。
“何为,你不冷么?”
“不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