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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了扯嘴角对她点点头。对于这个女孩子,他多少有点印象。
其实,京在晃司还做暴走族时就已经认识他了,碰巧的是有一次她被几个混混纠缠还是晃司无意中替她解了围,打跑了那几个人,从那时起她就一直迷恋着晃司。从晃司出道唱歌起,每次演唱会她都逢场必到,听晃司的歌听得如痴如醉。后来终于借着与涉谷的同学关系和晃司搭上了话。当晃司知道她就是涉谷正在追求的女孩时,很随意地摘下自己手腕上的劳力士表送给了她。这个举动让京以为晃司对她有意思,令她激动不已。为了能给晃司送一份礼物,从来对生活吊儿郎当的她竟不分白天黑夜地辛苦打工。在晃司17岁生日那天,她用自己打工赚到的钱为晃司买了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没想到却被晃司当面轻易地丢进成山的礼物堆中看都没看一眼,还轻佻地对她说与其送物不如送人。当时,她真的气疯了,痛恨自己看走了眼,竟然对这样一个差劲到极点的男人崇拜了两年。那时,涉谷很真诚地恳请她一定要去听晃司的生日演唱会。那场演唱会从一开始晃司就唱得与以往不同。在演唱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晃司突然停下不唱了,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某个地方,在观众寂静的等待中,晃司说:“对我来说,有一个即使杀了在座每一个人也不足惜的重要的人。如果没有他在听,我的歌将毫无意义可言。如果他愿只看我一人,如果他愿视我为必要,如果……他不愿守在我身旁,我可以不要我自己。……我爱你!我再也不要和你分开!”
那一刻,所有人都看到——晃司哭了!那个一贯冷面的人,那个一贯视感情为游戏、视女人为玩物的人竟然为了爱而哭泣!
那一刻,京震惊了!那时,涉谷告诉她,晃司的情人今天在现场,对晃司来说,除了那个人之外,一切都毫无意义,他喜欢他到不可思议的程度,他的歌,只为那个人而唱。
京流泪了!泪水中,有对晃司的“爱”的感动,原来爱一个人竟可以爱得那么深,可以爱到什么事都无所谓,就算伤害别人也无所谓,就算有人死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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