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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在此时三门湾炮台一哨兵发现法军舰船连樯而来,遂隐而细看,看到一人盘在桅杆上用望远镜向湾内窥视,暗思“此贼窥视我防御工事,若待逐级上报,再等主将下令,惩办此贼,定然不及,为今之计,只有擅令开炮,方能严惩此贼。又思,擅令开炮,按军令七律五十四斩之未奉将令擅自出战者斩之例自己难免要犯杀头之罪,转而一想,为保国家疆土不受外敌侵犯,拚着违纪触犯擅令之罪,也要给来犯之敌予以严惩。”遂走向炮台,瞄准敌桅杆开了一炮。只听轰然一响,不偏不斜,正中敌桅,孤拔身上也身受弹丸数十枚,连同断桅坠落舰船上,断落的桅杆又重重地击压在孤拔的大腿上,孤拔当场筋断骨折,血流如注,昏死过去。众军急上前救护,再三呼唤仍昏迷不醒。法军见司令受伤,生命垂危大慌,遂急用旗语告知各舰司令受伤,通知各舰鼓轮后退。那位未奉军令擅自开跑的炮台守军仍在一炮一炮轰向敌舰。待到岸上众军及炮台守将闻听炮台炮响奔向炮台时,擅令军士又击伤敌舰一艘,见炮台主将及众伙伴们来到,乃手指敌舰,抑制不住紧张的心情,结结巴巴地说道:“你……们……看,敌……舰,……我……打……伤了……两……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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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由于一人独战数十艘法舰的过度紧张和因为知道自己触犯军令七律五十四斩中“未奉将令私自出战者斩”之条款而心慌害怕竟瘫软下去。守将急令众军士上前扶住,后给其记功呈报,不久此擅令军士提为小校,在此表过不提。又令其余军士奔向炮位,向法军舰船一齐开炮,法军旗舰受伤,司令官生命垂危,众舰哪敢恋战,只是胡乱放炮,急急远扬,退归澎湖。及至回到澎湖后,孤拔因伤重流血过多而身亡。法军陆上新败,如今海上元凶又亡,士气低落,冯子材、岑毓美、刘永福等雄心勃勃,相互联络约定全线出击,准备收复全越。不料就在四月六日却从北京传来“中法现议修好,允准津约,各路军营着即定期停战,滇粤各军并著照约定期撤回边境”的谕旨,各路统军疑惑不解,皆纷纷议论。原来早在中法两军酣战之时的三月一日,两国谈判已经秘密地在巴黎进行。二十九日法军战败,退出谅山,法国举国震惊。三月三十一日,茹弗理在反对党的责难下宣布辞职,并保证在一周内,新阁组成前完成对华之议和。而此时的北京,军机大臣李鸿章多次对光绪帝和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言道:“中外交涉,纷至沓来,法越交涉,我方虽获新胜,但依据大清帝国实力,应见好就收,早日与法签订停战和约,免得中法战争旷日持久,兵连祸及。再说我国东邻,其志不小,其虎视眈眈,恐为我国海防之大患。因此,为臣建议万岁和太后,乘法新败,我军势盛之际,谋求与法停战修好,以利积蓄国力,增强海防。”光绪帝和太后慈禧乃准奏。中法双方和谈正式开始。四月四日在法国巴黎签订了《中法停战条约》,并规定以《中法简明条约》为基础。越南为法国之保护国,中国政府下令将中国军队撤回至中国境内。两江总督左宗棠、湖广总督张之洞、兵部尚书彭玉麟及镇南关守将冯子材等均纷纷上书:“与法议和可允,从越南撤兵不可允。承认越南为法国之保护国乃自撤藩篱不可允,允之则虽胜尤败也。以后他国也效仿法国以兵威加之,我国则后患无穷也。”四月六日两国下达停战令后,法国派遣使臣赴天津与中国政府所派大臣面商详约。七日军机处向中国驻越军队和云南、广西边境之中国守军下达停战撤兵命令。四月二十日,李鸿章奉慈禧懿旨为全权大臣与法国全权代表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谈判。历时五十天,经十数次磋商于一八八五年六月九日签订了《中法天津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为:
一、中国承认越南是法国的保护国;
二、在中国的边界云南和广西各指定一处通商,法国可在此设领事馆;
三、法国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照现在通商税则减轻纳税;
四、中国日后修筑铁路时,应与法国商办;
五、法国撤退在基隆和澎湖的军队。
六月二十一日,法军撤出基隆;七月二十二日撤出澎湖。中国军队,桂军至五月五日撤回广西;滇军至六月二十九日撤回云南;刘永福之黑旗军不愿撤出,慈禧太后连发九次谕旨威逼利诱,刘永福为黑旗军数千将士之安危计苦苦劝说众将士,众将士无奈,挥泪告别,于八月二十一日全部撤回国内,后奉调守卫台湾,再演可歌可泣篇章。列位看官欲想知道,请往下看。 。。
第八回 袁世凯援朝坠奸谋,叶志超怯战陷全军
(四十七)
却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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