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3/4 页)
办人——戚锦皓一手主导成立,至今已经营超过三十年。
过去三十年间,这间饭店曾缔造不少让人津津乐道的辉煌战绩,在交到戚家二代戚志岁手里之后,因为他大刀阔斧的整建,在竞争激烈的今日,舞鹤会馆的地位依然无人可及,在台湾,甚至于国际间,“舞鹤”两个字所代表的便是极致享受的优质饭店。
“其实我不来也无所谓,不是吗?”张筱若蜷曲着腿坐在戚志岁办公室的贵妃躺椅上,慵懒的说。
乍看她,并不会觉得这个女人特别漂亮,但她浑身散发出一种奇特的魅力,令人忍不住想要与她亲近。她爽朗而大方,虽然有时举动大剌剌的像个男人,但她却是世上女人羡慕的对象之一。
因她嫁给了掌管舞鹤会馆的戚家六少爷——美得如同玉罗剎的戚志岁,而且如同珍宝般被宠爱着。
“为什么你坚持要我来?”张筱若的声音有着些许的烦闷,毕竟待在这里实在太无聊了。
“最近我忙,”戚志岁盯着饭店的报表,听到她的话,立刻抬头对太座微微一笑。他知道她是个坐不住的人,但今天情况特殊,只能委屈她了。“很久没有回新竹,所以算算,我们已经好几天没见了。”
她眨了眨眼,想了一会儿,缓缓的将脚从贵妃椅上移下来,“半个月——有半个月吧!”
戚志岁点点头,“正确点来说是十七天。”
听到他的话,张筱若的嘴角忍不住漾出笑容,“我的天啊!十七天,你算得还真仔细。”
“当然!”他对她柔柔的笑,“因为我发现若再不找个名目要你来,你可能会忘了我长什么样子。”
张筱若嗤了一声,“言过其实了,六少爷!”
两个夫妻一个在台北工作,一个在新竹攻读硕士学位,分隔两地,在这一年只能用聚少离多来形容。
原本戚志岁还可以天天开车往返两地,但最近他因为忙着评估到索罗设立饭店的事情,忙得分身乏术,所以他与妻子一两个星期不见是常有的事。但老实说,他可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情况,只不过为了让妻子追求自己的梦想,他接受了现在的一切。
张筱若站起身,走到了戚志岁身后,弯腰搂住了他的脖子。
“干么?”他微笑的侧头看着她。
她的脸颊贴着他的,闭上眼睛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在他的身旁,总是可以给她安定的力量,以前的她,绝对想象不到会在这个比女人还美的男人身上找到归属。
“你瘦很多!”她吻了下他的脸颊说。
他放下手中的笔,抬手拍了拍她的脸,“我这一阵子比较忙,我想——如果事情底定之后,我们带着孩子一起去旅行吧!”
张筱若没有异议的点了点头,“都听你的,等论文结果出来之后,我有的是时间。”
“好,”戚志岁侧头给了她一个吻,“由你决定去哪里。”
看着他俊美的脸庞,她不由得出神。她总是看不够他,就算在外人的眼中再怎么大剌剌的,但她就硬是栽在他手上。
戚志岁是个不管走到哪里都很亮眼的男人,而她张筱若——一向平凡无奇,至今她还搞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哪一点足以令他眷恋至此。
结婚多年,他对她的爱怜依然不变。
“你忙吧,先不吵你。”她在他唇上印上一个吻,“我下去走走。”
“好。”戚志岁对她一笑,忍不住伸出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你可以去走走,但记得,千千万万别闯祸。”
她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六少爷,你的话一点都不讨人喜欢,你的口吻好像我常常在闯祸似的。”
“我是实事求是,”戚志岁说道,“今天我们有贵客临门,所以你可得收敛一点。”
她不悦的摇摇头,原本还想反驳他,但看到他桌上那些文件,她嘴一撇,头也不回的离开。
她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若他不忙,她会闹得他鸡飞狗跳,但现在——她还是让他将公事给处理完。
刚过早上十点,饭店大厅里来来往往的人,有在柜台办手续的客人,还有忙着提行李的小弟和忙碌的工作人员。
张筱若穿着一身典雅的改良式中国旗袍晃来晃去。
这身衣服弄得她很不自在,但今天情况特殊,所以她就算再不甘愿也得穿上这身行头。
嫁进戚家这个大家庭什么都好,婆媳、妯娌之间相处愉快,只不过她们都难免要面临一种很讨厌的情况,就是在正式场合时得端出一副贵妇人的样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