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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地冲出了帐篷。
什么叫照顾,许诺一生,执子之手。让独立的木棉变成缠人的菟丝花,然后一句“我觉得很累”转身离开,不理会我的痛苦挣扎。
我走在夕阳下的草原上,晚风混合着草木的清香。暗香袭人,悄无声息的,一如曾经的过往。我以为只要刻意不去想可以选择遗忘,那么时间就会匆忙一些,匆忙到让我可以忽略放下的过程。然而这只是自欺欺人,回想起的瞬间,从来都是从心底的最深处开始纠结。
我不否认轩曾经很爱我,诚如他所说,“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象爱你一样去爱上其他任何人”。即使这样又如何,曾经深爱过的我们到头来还是各自转身离开。横隔在我们中间的出身的悬殊、他家人的阻拦,这一切的一切貌似无关紧要,却足以让无数的情比金坚脆弱不堪。鲁迅说,爱情之外还有生活,爱情只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许这才是最中肯的。
美好的时光就像这落日的余辉,看上去那么温暖,那么触手可及;把掌心向上摊开,它明明已经落入手中,握成拳,想抓住它,却什么都没了。
“天色已经不早,外面蚊虫太多,还是早点回去。”长长的影子将我盖在阴暗里,胡狼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这些虫子狡猾着哩,怎么都抓不住。”胡狼伸手挥赶小小的飞虫,旁边倒没有侍卫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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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讪讪的缩回手,飞虫尚且抓不住,何况是转瞬即逝的美好。
“你不用太担心,进宫以后,像这样的伤痕——”他突兀的拉起我的手,这些天削瘦得厉害,手腕上的佛珠已经滑到了前臂的中间。他轻声道,“以后不会再有了。”
看来误会的不止一家,他怕是以为这属神庙之行的纪念。
我没有纠正他的错误认识,男人觉得有愧于你的时候才方便讨价还价。
“有了就是有了。”我平静的抽回手,淡淡回应。
“听说上好的玉石可以除疤。我倒有几块美玉,待我命人打琢成镯子,你戴上去,应该很快便会消失。”
“不用。”我摇头,“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还是让它待着,提醒我的好。”
“司姑娘,你这又是何必。——明天镯子就会送过去。”
“随便你。”我把佛珠拢好,静静道,“如果王爷不介意,我会把它转送给卓玛。”
“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我念旧,喜欢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我瞥了瞥佛珠,夕阳下,烟光紫越发神秘迷离。
忽然把手伸到他眼前,我调皮的微笑,道:“你难道不认为它很漂亮吗?”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不说话,我可当是默认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我欲告辞。
“好一句不知者无罪,我问你如果我跟文柏兄同为中土人,那么你会嫁谁?”胡狼突然开口。
我愣了一下,想了想,摇摇头:“我从来不对不会发生的事做出选择。”
“我是说如果。”
“没有什么如果。”
他默默地看着我,落日的余晖在他的发梢印上了奇异的金色,但并不让人觉得温暖,反而有一种薄薄的寂静与凄凉。
我忽而笑了,点点头,转身离开。
“即使你是,我也不会选择你,因为我不喜欢跟很多女人去争一个丈夫。”
“我们西秦男子并非要娶很多妻子。”
“哦。”我随口应道,脚步不停的往我的帐篷走去,关我什么事,你的老婆又不要我养。
那天以后,胡狼矢口不提我是商文柏的未婚妻这件事,后者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我进宫已成板上钉钉的既定事实,唯一尚未确定就是具体日期,不过以胡狼雷厉风行的作风,估计也拖不了多少时间。他找来了两位宫廷画师帮我画像,说是让几位小王子早日熟悉我的相貌,以便更快地接纳我这位宫廷教师,不过我相信会真正仔细“欣赏”这幅画的人是城关的守卫。
负责我安全工作的侍卫突然多起来了,每次出去都声势浩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哪位王公贵族家的小姐;我没有像胡狼要解释,他也避而不谈,大家心知肚明,我已经被变相的软禁了,所以谁也没必要去捅破那层窗户纸,起码得维持表面的和气。胡狼经常抽空来向我讲授宫廷礼仪,由于语言问题,很多事他必须亲力亲为。商文柏的态度令人匪夷,他照常给人看病抓药,虎狼倒没有派人监视他,也许是顾及结义兄弟的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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