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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鼻子。郭二老板大怒之下,小小地惩戒了他一顿,把他的手脚都锁上了。”
护院修丕十分了解内情,此时也不知道忌讳当着好多外人,只管一五一十地介绍。
刘山听了,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看起来郭二老板的的确确是一个大草包,连一个新买来的奴才也对付不了,白白搭上一个鼻子,简直蠢透了。
“军爷,你拿这个红丝做人质,对刘某来说,一点作用也不起。刘某不认识这家伙,他的死活与我无关。”刘山故作轻松地说道。
“是么?你看清楚,这个人可是你们万花楼里的人,如果军爷一刀把他杀死,你回去就算交得了差,面子上也不好看。”
领队军爷随手把红丝扔给了身旁站立的一名兵士,让他用胳膊勒住红丝的腰身和脖颈。他自己一把抓起红丝的头发,猛地往后面一拉扯,让他的脸扬了起来。
“是他?”刘山看见了红丝的容貌,惊奇地叫了一声。
“怎么?刘大哥以前认识红丝?”护院修丕问道。
“我问一下,这个红丝是从哪里来的?”刘山不回答,反而急切地追问道。
“听说红丝以前的卖主是一个草原上的牧民。”
刘山用手一拍木梳,肚子里暗自揣度:
难道这么巧?怪不得看红丝很眼熟,也许自己前些日子在萨珂大草原上见过他?
☆、第二十四章 嫉妒不救
吉祥客栈大厅内,刘山和领队军爷各不相让,针锋相对、两人的焦点在于万花楼的两个逃奴红丝和柳琴弦身上。
领队军爷见刘山展露了一手高超的弹指神功,自知不敌,便急中生智,挟持红丝作为人质,想就此逼迫刘山放弃夺人的念头。
事态的发展变得有些僵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刘山的身上,看他接下来会怎么应对?谁也猜测不到此番争斗的最终胜负结果。
刘山站在那里,下意识地用手掰梳子,一根一根的木梳齿被折断下来,握在手里一大把。他犹豫不决:这些梳齿暗器要不要打发出去?
嫉妒,是一种毒药,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初衷,可以让人心胸狭窄、见死不救。
刘山的武功虽高,心眼却是极小,此刻,他陷于妒忌的漩涡中。
虽然是与红丝初次相见,可是刘山觉得他的相貌、身材、年龄、像极了一个人,一个曾经在萨珂大草原上、独自勇斗七条狼的少年。
最令刘山嫉妒的是:师傅极为欣赏那打狼少年的勇敢,并贪图他的俊美,想收他做第十三名徒弟,后来因为遭遇到大狼群,险象环生,收徒的事未能如愿。
刘山发现:师父自从那以后闷闷不乐,几次无意中提及到,心中始终放不下那少年。
虽然搞不明白其中所有的环节:那个打狼的少年怎么会被卖入万花楼?为什么改名叫红丝?
可是,有一点很明显,那时红丝是和草原上的苏族部落牧民们混在一起,说不定后来得罪了什么人,最终被怀恨在心的某牧民卖掉,也是不无可能的。
刘山并不关心红丝被卖入万花楼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红丝的死活他毫不在意。对于刘山来讲,重要的人是师父。
刘山从小是一个孤儿,后来被师傅收养,他心中暗恋师父好几年了。
刘山的师傅是万花楼的大老板,郭象他们都称呼为丁大老板,然而,只有刘山一人知道,师傅不姓丁,真实的身份也不仅限于万花楼大老板。
万花楼丁大老板的本名叫即墨丁,是一个杀手组织“即墨杀团”里面的二门主。
尽管即墨丁这几年风流成性,到处沾花惹草,惹出很多的是非绯闻,又陆续收养了十几个徒弟以供帐下驱使。
然而,这些并不影响刘山喜欢师父,在刘山的心里,师父是最完美的,不但武功超凡入圣,而且生性风流倜傥。
这几年,刘山对师父禅心竭力出谋划策,成为了即墨丁的心腹智囊,即墨丁很偏向刘山这个大徒弟,几乎是言听计行,可是,刘山要的不仅仅是这些,他想要的是——获得师父的专宠。
刘山想不明白:师父经常与其他徒弟欢度良宵,为什么唯独不肯与自己在红绡帐下亲近一下呢?
为了吸引师父的注意力,刘山平时很刻意地修饰自己,总是打扮得油头粉面,穿戴得非常光鲜,举止越发地显得轻浮淫邪,可惜这些的效果不佳,师父并没有因此对他刮目相看。
刘山常在月半无人的时候,心里总是委屈地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