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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声.大门被推开,一个人慢慢地从外面走了进来,苍白的脸,满脸刚长出来的胡碴子,还带着一身连暴风都不能吹散掉的酒气,只有一双眼睛,居然还是漆黑明亮的。这个人一进旅店就找了张桌子坐下,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竟然脱掉了靴子,盘膝坐在椅子上。随身的一把古老的长剑就随随便便横放在了他的膝盖上。
他脚上的靴子是变异兽皮制成的,通常本只有大漠上的牧人才穿这种靴子。这种靴子也正如大漠上的牧人一样,经得起风霜,耐得起劳苦。而通常一双耐得起劳苦的鞋,闻起来的味道就不会太清新。
那几个佣兵脸色已经变了,因为他们就坐在那个人的邻桌。看了一眼那人横放在膝盖上的长剑,佣兵们又笑了。其中一个佣兵取出一把大号左轮手枪,重重地往桌上一拍,斜眼看着那个摆酷装剑客的人,就像看着一个白痴,嘴角满是不屑之意。
“老板,来一份套餐,其余的要酒。”那人说着一甩手,“啪”地一声,一根金条落在了桌子上。
黄橙橙的金条,分量十足。这人一出手最起码是五百克黄金以上。那帮佣兵看向他的目光不再象看白痴,而如同看一只肥羊。
赵老三端着盘子,还没来得及走过去,一把锋利的砍刀就挡住了他。
“老赵,没你的事,一边呆着去。这小子刚才用他的臭脚丫子恶心到老子了,这钱是他赔偿我们的。”
“对,这钱是他赔偿我们的。”另一个佣兵也附和着叫嚣。
另外一桌的几个黑衣人根本不动声色。
那个漂亮少妇,微笑着掩口看着他们。眼神柔媚到似乎能滴出水来。
赵老三被那个佣兵拦住,顿时不满地哼了一声道:“这里可是大河谷市,比不得其他地方。你们莫非想在这里闹事?”
“老板,谢谢了。但是这不关你事。还是我和他们聊聊。”那个人微微一笑道。
“唉……出门在外,小心点吧,年轻人。”赵老三放下了手中的盘子,摇着头,叹息着警告他道。
“谢谢!我叫简红。很多人都叫我小红。就是你们几位认为我靴子味儿不好?需要我赔偿?”那人看着几个佣兵微笑着问道。
“正是,聪明的话就马上赔。你应该知道的,你一个人,我们四个。你用剑,我们有枪。就算在这里不解决,出去之后照样要解决的。”那个佣兵神色狰狞道。
“嗯,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我有个更好的办法。”简红笑道。
“什么办法?”
“一个很红,很简单的办法。而且不要花钱。”
简红的办法的确很红,很简单。很红是因为流了很多血,很简单是因为,他三拳两脚就放倒了这四个佣兵大汉,附近的人几乎没有人能看清他的动作。
人体的鼻子由七块软骨组成,只要你的拳头够硬,下手够准,拳头击中鼻子很容易就造成鼻梁骨折。
当大量血液充斥堵塞鼻腔的时候,的确不花钱就可以达到失去嗅觉的功效。
就在简红把四个流着鼻血昏倒的佣兵扔出门后,赵老三还在发傻。
那几个黑衣人看了看简红,又转过了头,看得出他们不愿多惹事。
那个美艳的少妇却两眼放光,凑过来道:“你是简红,你用剑。南方人?我听说南方有个很出名的强盗,似乎也叫简红。”
简红头也不抬,专心致志地对付着赵老三端来的那一盘套餐。似乎盘子里那黑乎乎的烤肉,对他而言也比眼前这个女人有吸引力。
那个艳丽的少妇却不一点都不介意,越靠越近,整个人都快吊到简红的肩上去了。
“我是琳琅,我为一个人而来。你又为什么而来?难道你也是为了七杀上将,你也为他而来?”少妇的声音在简红耳边,感觉很柔软,又很魅惑。另一桌的黑衣人听着却感觉刺耳,都转过头来,冷冷地看着那个女人。
“不是”,简红否认的很快。他淡淡地道,“我只是听说天痞有一把好刀,我就来了。我只想跟他比一比,是他的刀好,还是我的剑好。”
“哦?”那个女人一愣,随即掩口咯咯地笑道:“这么说来,你还真的是一个剑客喽?”
“是的。”简红很严肃地道,“虽然我原本只是个强盗,而且发展得很不错。但是我想,如果一直当强盗直到老死的话,未免也太没有追求了。所以我决定把我的业余爱好发展成我的第二职业。”
那个女人有些好奇地道:“那么你的业余爱好是什么?”
简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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