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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教堂里。关于十三的迷信,那是瞎扯。
内德·兰伯特那套衣服是用柔软的细花呢做的,色调有点发紫。当我们住在伦巴德西街时,我也有过这样的一套。当年他曾经是个讲究穿戴的人,往往每天换上三套衣服。我那身灰衣服得叫梅西雅斯给翻改一下。咦,他那套原来是染过的哩。他老婆——哦,我忘了他是个单身汉——兴许公寓老板娘应该替他把那些线头摘掉。
棺材已经由叉开腿站在墓穴搭脚处的工人们徐徐地撂下去,看不到了。他们爬上来,走出墓穴。大家都摘了帽子。统共是二十人。
静默。
倘若我们忽然间统统变成了旁人呢。
远方有一头驴子在叫。要下雨了。驴并不那么笨。人家说,谁都没见过死驴。它们以死亡为耻,所以躲藏起来。我那可怜的爸爸也是在远处死的。
和煦的罄风围绕着脱帽的脑袋窃窃私语般地吹拂。人们唧唧喳喳起来。站在坟墓上首的男孩子双手捧着花圈,一声不响地定睛望着那黑魆魆、还未封顶的墓穴。布卢姆先生跟在那位身材魁梧、为人厚道的管理员后面移动脚步。剪裁得体的长礼服。兴许正在估量着,看下一个该轮到谁了。喏,这是漫长的安息。再也没有感觉了。只有在咽气的那一刹那才有感觉。准是不愉快透了。开头儿简直难以置信。一定是搞错了,该死的是旁的什么人。到对门那家去问问看。且慢,我要。我还没有。然后,死亡的房间遮暗了。他们要光。你周围有人窃窃私语。你想见见神父吗?接着就漫无边际地胡言乱语起来。隐埋了一辈子的事都在谵语中抖搂出来了。临终前的挣扎。他睡得不自然。按一按他的下限睑吧。瞧瞧他的鼻子是否耸了起来,下颚是否凹陷,脚心是否发黄。既然他是死定了,就索性把枕头抽掉,让他在地上咽气吧。在“罪人之死”那幅画里,魔鬼让他看一个女人。他只穿着一件衬衫,热切地盼望与她拥抱。《露西亚》的最后一幕。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吗?砰!他咽了气。终于一命呜呼。人们谈论你一阵子,然后就把你忘了。不要忘记为他祷告。祈祷的时候要惦记着他。甚至连巴涅尔也是如此,常春藤日渐渐被人遗忘了。然后,他们也接踵而去,一个接一个地坠入穴中。
眼下我们正为迪格纳穆灵魂的安息而祷告。愿你平平安安,没下地狱。换换环境也蛮好嘛。走出人生的煎锅,进入炼狱的火焰。
他可曾想到过等待着他的那个墓穴?人们说,当你在阳光下打哆嗦时,就说明你想到了。有人在墓上踱步。传唤员来招呼你了:快轮到你啦。我在靠近芬格拉斯路那一带买下一块茔地,我的墓穴就在那里。妈妈,可怜的妈妈,还有小鲁迪也在那里永眠。
掘墓工们拿起铁鍬,将沉甸甸的土块儿甩到穴里的棺材上。布卢姆先生扭开他的脸。倘若他一直还活着呢?唷!哎呀,那太可怕啦!不,不,他已经死了,当然喽。他当然已经死啦。他是星期一咽气的。应该规定一条法律,把心脏扎穿,以便知道确已死亡;要么就在棺材里放一只电钟或一部电话,装个帆布做的通气孔也行。求救信号旗。以三天为限。夏天可搁不了这么久。一旦验明确实断了气,还是马上把棺材封闭起来的好。
土坷垃砸下去的声音越来越小了。已开始被淡忘了。眼不见,心也不想了。
管理员移动了几步,戴好帽子。真够了。送葬者们舒了口气,一个个悄悄地戴上帽子。布卢姆先生也把帽子戴好。他望到那个魁梧的身姿正灵巧地穿过墓丛的迷津拐来拐去。他静静地、把握十足地跨过这片悲伤的场地。
海因斯在笔记本上匆匆地记着什么。啊,记名字哪。然而所有的人他都认识啊。咦,朝我走过来了。
“我在记名字,”他压低嗓门说,“你的教名是什么来着?我没把握。”
“利,”布卢姆先生说,“利奥波德。你不妨把麦科伊的名字也写上。他托付过我。”
“查理,”海因斯边写边说,“我晓得。他曾经在《自由人报》工作过。”
是这样的。后来他才在收尸所找到了差事,当路易斯·伯恩的帮手。让大夫来验尸倒是个好主意。原来只是凭想象,这下子可以弄明真相了。他是星期二死的。就那样溜了。收了几笔广告费,就携款逃之夭夭。查理,你是我亲爱的人。所以他才托付我的。啊,好的,不碍事的,我替你办就是了,麦科伊。劳驾啦,老伙计,衷心感谢。一点儿都没破费,还让他领了我的情。
“我想打听一下,”海因斯说,“你认识那个人吗?那边的那个穿,身穿……”
他东看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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