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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嘛。”常富波将烟蒂揿入烟灰缸中后说,“不扯远了,你说意见吧!”
梅雨媚心里虽然有点不舒服,她见常富波说得在理,便说了起来:“那好吧,既然是讨论,我就随便说几句,谈谈我个人的观点,我不同意合议庭的意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不当,该案应定为交通肇事罪,其理由如下:一、从案件发生起因看,李德茂是在陪同外地客人吃饭、喝酒后驾车前往华都国际大酒店,其主观目的是陪外省客人听歌喝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动机;二、从犯罪过程、事实来说,李德茂在客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李德茂虽撞伤撞死了人,但是在具体的事发过程中,有避让车辆、行人行为,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不符;三、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有对社会不满而发泄私愤的行为,从李德茂一案来说,并无此构成要件,而从交通肇事罪看,李德茂酒后驾车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了撞伤撞死人的后果,从其犯罪后果看,情节特别恶劣,主要表现在:接连撞人和车,拒不停车,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肇事逃逸造成他人死亡,情节特别严重,依据刑法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可判7年至15年,依据上述情形,我个人认为判15年比较适当。”梅雨媚在说到第二点时,用目光扫视了在座的每一个成员,她见吴国勋与成昭海面露不悦之色,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她还是一口气说完了,说完之后,她又补充了一句,“既然合议庭意见一致,由合议庭定夺。”
“肖庭长!你呢?”常富波问副庭长肖文虎。
“我同意梅庭长的意见,理由我就不多说了。”肖文虎一直佩服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的梅雨媚。
“成庭长!你呢?”常富波见肖文虎说后,成昭海面无表情地坐在沙发上抽烟,没有说话,便点他的将了。
“听了刚才大家的发言,我也认真考虑过此案,翻阅了案卷及相关资料,综合考虑市里领导的态度,我还是同意合议庭的意见,具体意见为……”
常富波一直在默默地听着成昭海的意见,他在认真地对比成与梅的意见的优势。当他听完成昭海的意见后,环顾了在座的每一个人,才开口说话:“李德茂一案与其他案件的不同之处是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正确对待社会舆论的问题,作为司法机关,一定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新闻舆论进行监督是件好事,矫枉过正也不是新闻舆论的过错,关键在于司法机关如何处理好舆论压力与公正判决之间的关系,我个人意见倾向于梅庭长的意见,我认真地分析了一下,从李德茂接连肇事的过程中看,李德茂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而是过失,整个事件应分阶段而论,李德茂驾车造成一死一伤的两个阶段以交通肇事罪论,后来的撞车肇事可考虑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说吴庭长和合议庭的意见也不是没有道理可讲,鉴于此案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即便从法律上说也有争论、研究的价值。我向陈院长汇报一下,此案提交审委会讨论后决定,大家还有什么意见。”
既然常富波已对此案提了妥善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大家自然不好再说什么,都纷纷表示说同意交审委会讨论研究。梅雨媚从内心里感谢常富波总算为她捡回了一点面子,最不舒服的人自然是吴国勋和成昭海,但他们又不得不佩服梅雨媚的理论功底。常富波说不上高兴与不高兴,他在上次去看守所的路上与梅雨媚讨论这个案子时,听了梅雨媚的那句“定交通肇事罪可能要恰当一些”的话后,就认真考虑过她的意见,今天听了具体案情觉得她说的道理很充足,便表态说原则上同意梅雨媚的意见,但他也未全盘否定吴国勋和合议庭的意见。
李德茂一案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时因陈仁辛在会前定了一个基调,即不要与党委的意见相左,于是常富波的意见自然是极少数的了。最后的判决结果仍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德茂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德茂不服上诉于省高院,省高院认为一审判决定性不当,应该定性为交通肇事罪,最后改判李德茂有期徒刑15年,这是后话。
正当常富波等人讨论时,常富波的手机响了,他接听后,眉头一下皱紧了。成昭海、梅雨媚等见了,知道又发生了重大事情。他们现在都怕出问题,上次跑人事件还没有结果,省、市政法委和公检法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还在调查之中。刘银湖虽然还在上班,但他已被组织询问了多次,门都不敢出,每天老老实实地呆在机关大院里。
常富波起身说:“现在成庭长、梅庭长马上同我赶到看守所去。”说着,就匆匆打开门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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