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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这两条批语说明贾府“抄没”之后,有“狱神庙”诸事,正是贾芸与茜雪、红玉诸人救了王熙凤、贾宝玉一干人,使他们免去牢狱之灾。庚辰本第24回有夹批点明:“孝子(指贾芸)可敬。此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靖藏本则在此条批语之后又加“果然”二字。同回有眉批指出:“芸哥可用。”批者见过后40回原稿,从批语可知贾芸“素日行止”是“金盆虽破分量在。”
从贾芸的取名之意到抄本《石头记》之批,皆证明《红楼梦》后40回对贾芸的“奸兄”描写与前80回的描写和脂评的内容完全相悖。那麽,造成贾芸性格扭曲、变形的责任又是谁呢?我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原稿“迷失”造成的,而将贾芸写成“奸兄”之事极可能是整理者高鹗在连缀前后文字所添改。但这并不是说《红楼梦》后40回是高鹗所“续”,而是“补”的不佳。倘若说高鹗所“续”,则应该另有“铁证”!
2004年9月18日
“齐全”在一双小脚上
“齐全”在一双小脚上
——选姿,从上往下看
贾母虽然“退居”二线,但贾府内的实权还操控在她的手中。这一点贾府上下都心知肚明,管家婆王熙凤当然更是心如明镜。《红楼梦》第69回开头写了一段相尤二姐的故事,就惊动了这位掌实权的“老祖宗”。小说中写道:
正直贾母和园中姊妹们说笑解闷,忽见凤姐带了一个标致小媳妇进来,忙觑着眼看,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好可怜见的!”
这位被凤姐拉来的“小媳妇”就是贾琏偷娶的尤二姐。关于她的故事大家都熟悉不必再引经据典去详加介绍。不过这段文字中有关选媳妇“标准”问题颇值得注意,今日青年人恐怕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了!
贾琏和尤二姐结婚是“自由”恋爱而结婚,在家庭内部是“先斩后奏”。如今王熙凤把尤二姐拉来见贾母,目的是向贾母表现一下自己的“宽宏大量”恪守妇德。当然未来出来什么问题,自己也可以推脱干系,这都是“机关算尽”的法子——做给别人看的。贾母虽然有权,但毕竟老了,倒是常常被王熙凤利用了。至于尤二姐,她心地善良,况名不正言不顺地被偷娶,能见老祖宗也是一“正名”的机会。但贾母还真的“上下瞧了一遍”,看了“肉皮儿”又看了“手”,最后是鸳鸯揭起“裙子”让老祖宗细细瞧过。所谓“上下瞧了一遍”,就是人们常说的“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看“肉皮儿”,是看肉皮儿嫩不嫩,白不白;看“手”,是看大小巧拙,是不是能作细活的;“揭裙子”是看大脚还是小脚。老祖宗的结论是:“更是个齐全孩子!”说明尤二姐长的俊俏还配了一双小脚,所以才称“齐全”。
这是明清期间世家大族“选”媳妇(选姿)的一个重要的步骤,也是民间的一种风俗。著名大戏曲家李渔写过一本《闲情偶记》,其卷三“声容部”列“选姿第一”,共计四款:“肌肤、眉眼、手足、态度。”例如“手足”款云:“相女子者,有简便诀云:‘上看头,下看脚。’似二语可概通身矣。……两手十指,为一生巧拙之关,百岁荣枯所系,相女者首重在此。……故相手一节,为观人要着……至于选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则可一目了然。”如将以上文字与贾母相尤二姐之过程对看,可知作者写此一段文字实有所据,且用在年长阅历丰富的贾母身上是多么妥帖!读《红楼梦》需要韵文献典籍,于此又是一证。
2004年6月18日
《梦》中“老货”有男女
《梦》中“老货”有男女
——“老货”非专指女人
《红楼梦》第26回写了一段贾芸见宝玉的故事,世传“甲戌本”在宝玉“倚在床上拿着本书看”一句之下写了一条长批。批云:
这是等哥看,故作款式者。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全(余)何幸也。”一笑。
庚辰抄本亦有此批,文字大同小异,不重录。
这条批语常常引起红学家的“重视”,原因是其中写到了“老货”二字。据有人解释,从这“老货”二字可见批者是一位女性,她是脂砚斋,再进而推论脂砚斋就是《红楼梦》中的史湘云。反对脂砚斋就是史湘云说的红学家虽然著文“商榷”,却始终没有举出反证——说明“老货”二字并非专指女性!
说来也是一种机缘,我从小生活在辽南的一个山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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