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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我不愿见他,何况我堂堂正二品大员,镇守京师,岂能让手下人看笑话。”
将军终于发火了,虽然口气和神态都有所收敛,依旧留着统帅千军万马,战场上砍人头的风采,显得霸气十足,倒把安太妃吓得心脏有些停顿,好不容易鼓起来的气势也软了半分,她迟疑片刻,想起爱子,依旧壮着胆子,结结巴巴威胁道,“反……反正三天内你寻不回我孩儿,我便去太后面前一头撞死!告你个不孝之罪!”说完后,也不敢看叶昭表情,匆匆而去。
待她走远后,一直侍立身边的眉娘靠过来,贴着叶昭手臂,附在她耳边透露:“将军别担心,太妃心里只把郡王当孩儿,动不动就哭哭啼啼,每年为郡王的事威胁要去上吊撞墙绝食不下四五次,从没见她真出事,不过吓唬吓唬人罢了。”
萱儿在另一边耳语:“郡王有时也受不住,躲出去十天半月不回家是常有的,反正他赌钱技术好得很,认识的下三滥又多,就算搁个半年不回家,也饿不死他……如果将军要寻郡王,就往青楼酒肆,赌坊破庙去,八成躲在里面。”
她们认准将来当家人后,吃里扒外的速度都很快,立刻把夏玉瑾卖了邀宠。
秋华快言:“将军要派人帮忙吗?咱们调密卫,保管抓他出来。”
“不必了,我知道他在哪里。”叶昭亲自披上黑狐镶边大氅,走到门外,她想起一事,“狐狸去哪里了?最近怎么不见人?”
秋华急忙道:“军师最近请了假,大概去哪里溜达了吧。”
秋水抬头,期待地看着将军,小心翼翼补充:“他最近心情不好,要散心。”
叶昭皱眉,命令道,“叫他休息够了,就滚回来报道。”
秋水不安地蠕蠕嘴唇,似乎还想说什么。
叶昭已走出门外。
风雪中,她的脚步没有停顿,果断朝西方走去。
夏玉瑾藏在哪里?
上京西街,偏僻巷角内有间狭小肮脏的店铺,油腻腻的酒幡也不知挂了多少年,懒洋洋的老狗趴在布满青苔的石阶上,店内火盆烧得暖洋洋的,红泥小火炉上炖着一锅羊肉,散发着浓郁诱人的香气。时间仿佛优哉游哉地停在这一刻。
店主叫老高,名副其实的老,满脸皱纹,穿着件破烂的羊皮袄,盘坐在炕上。他对面幽暗的光线里,坐着个贵公子,穿着件华丽的貂皮裘,手里捧着个莲花纹小暖炉,如瀑青丝尽数拢起,随意用根紫色珍珠带松松垮垮绑在脑后,肌肤无暇赛玉,精雕细琢的五官,杏仁般得眸子里黑的像最深沉的暗夜,闪着一点最明亮的星光,嘴角挂着没心没肺的笑容。
绝对不合适的人呆在绝对不合适的地方,感觉很古怪。可是从他泰若自然的神态中,又觉得也不算多么古怪。
老高叹了口气,再次给他斟满酒杯:“小王爷……不,现在是南平郡王了,你这新婚大喜,窝在俺这里老不回去也不是办法啊,总不能躲一辈子吧?”
“啰嗦!”夏玉瑾停下筷子,挑了他一眼,“还嫌爷会吃穷你吗?喜欢吃你家羊肉,是看得起你!别忘了你还欠我七百八十七两的债,我这些天才吃了你五两银子的羊肉,你倒喝了我二十两的好酒!”
老高口头上客气,神态里却没半点畏惧,乐呵呵地说:“不敢嫌不敢嫌,郡王光临,蓬荜生辉,就算再吃个百八十天,也要招呼的。”
“你只想招呼我的酒罢了,”夏玉瑾撇撇嘴,喝得几口闷酒,听屋外雪声寂静,手痒无聊问道,“老高,再来玩几把?”
老高放下手中碗筷,笑眯眯道:“那感情好。”
夏玉瑾笑道:“哈,不怕再输个几百两?”
老高:“不怕不怕,反正不管欠七百两还是欠七万两,俺统统还不起。”
“呸!”夏玉瑾板着脸,敲着桌子,半真半假威胁道,“大胆刁民!竟敢戏弄本郡王!还不起债就把你女儿拖去卖了!”
“那感情好啊!俺快愁死她的亲事了,”老高两眼发光,大喜过望,“这次是卖去黄御史家还是张尚书家?刘太尉也可以啊!俺打听过了,都是规矩人家啊,好好混上几年,配个小厮管事衣食不愁,放回家嫁人也是脸上贴金。”
夏玉瑾被他呛得差点把羊肉喷出来,趁着三分酒意,用嘲弄的口吻道:“算了吧,就凭你家那出名泼辣的丑闺女?还想嫁出去祸害人?若有人不要命敢娶她,老子就添二十两银子给那倒霉鬼……”
老高还没等他说完,立刻接口:“俺先替翠花谢过郡王添妆了!”
夏玉瑾瞪着他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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