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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巩固他在巴蜀地区的统治。
首先是缓和蜀地的社会矛盾。蜀中百姓在刘禅统治下,赋役负担极其沉重,当时全蜀“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可是“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三国志》卷三十四《后主传》注引王隐《蜀记》。平均九个人负担一个“战士”,七家民户养活一个“吏”,这样沉重的剥削,当然压得人民喘不过气来。司马昭平蜀伊始,就立刻下令,“特赦益州士民,复除租赋之半五年”,以苏民困。他还“劝募蜀人能内移者,给廪二年,复除二十岁”《三国志》卷四《陈留王纪》。,用经济上的优待政策,鼓励益州士民迁徙到中原地区去。
其次,为了防范蜀汉政府卵翼下的残余势力在益州东山再起,同时也为了满足益州土著集团驱逐外来势力的要求,在公元264年,司马昭把蜀汉政权中非益州籍的重要文武官吏,全部召回中原地区,给他们官做,有的还赐以爵位,如“尚书令樊建、侍中张绍、光禄大夫谯周、秘书令郤正、殿中督张通并封列侯”《三国志》卷三十四《后主传》。。因此也可以说,他们的势力已随着蜀汉的灭亡而撤出益州了。
复次,为了争取益州地主集团的归附,司马昭对蜀主刘禅采取了安抚笼络政策。因为刘禅虽系亡国之君,但其统治蜀汉已达四十余年,在益州地主集团中尚有相当大的政治影响。例如蜀汉南中都督霍弋闻“成都不守,素服号哭,大临三日,诸将咸劝宜速降,弋曰:‘今道路阻塞,未详主之安危,大故去就,不可苟也,若主上与魏和,见遇以礼,则保境而降,不晚也,若万一危辱,吾将以死拒之,何论迟速耶。’”《三国志》卷四十一《霍弋传》注引《汉晋春秋》。由此可见,对刘禅如何处置,关系到益州地主集团人心之向背,一旦蜀主受辱或被杀,蜀汉士大夫则不但不会与司马氏集团合作,反而有可能与之为敌。司马昭洞察其情,故对刘禅十分礼遇。他奏请魏帝封刘禅为安乐公,其“子孙为三都尉封侯者五十余人”。又予以优厚之俸禄,“食邑万户,赐绢万匹、奴婢百人,他物称是”。并以魏帝名义下诏褒奖刘禅道:“公恢崇度德,深秉大正,不惮屈身委质,以爱民全国为贵,降心回虑,应机豹变,履信思顺,以享左右无疆之休。”《三国志》卷三十四《后主传》。司马昭还设宴招待刘禅,又问他“颇思蜀否?”禅答道:“此间乐,不思蜀。”此事诚然确实反映了刘禅昏庸驽下,忘掉了亡国之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不也表明了由于司马昭对刘禅的“归命之宠”,使其在政治和经济上得到了较好的待遇,故刘禅才有“乐不思蜀”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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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野心家”司马昭正名(5)
由于司马昭实施了正确的治蜀政策,蜀汉各地郡守纷纷归降。霍弋“得后主东迁之问,始率六郡将士”请降,并向司马昭表示,“是以委质,不敢有贰”。《三国志》卷四十一《霍弋传》注引《汉晋春秋》。司马昭不烦刀兵,就平定了南中。蜀巴东太守罗宪“得后主委质问之”,亦感恩怀德,放弃死守,“送文武印绶,任子诣晋王”。后来当孙吴大军“起兵西上”,欲乘机兼并蜀地之时,罗宪“保城缮甲,告誓将士,厉以节义”,誓死坚守,并表示宁愿效忠司马昭“毕命于此”,而“宁能为吴降虏乎”。《三国志》卷四十一《霍弋传》注引《襄阳记》。最后终于打退了吴军的围攻,保卫了疆土,为司马昭立了大功。这样,益州地主集团就完全被司马昭争取过来了。由于他们的归附和全力支持,巴蜀地区以后成了西晋伐吴的基地。司马氏凭借天府之国的人力和物力终于灭掉了孙吴。由此可见,司马昭的治蜀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2。司马氏、曹氏集团优劣论
综上所述,司马昭无疑是一个应该肯定的人物。但是由于司马昭杀死魏帝曹髦,冀图夺取曹魏政权,故封建统治者和史家都称其为弑主篡逆,而予以痛斥。解放后,史学界对司马氏集团也贬多于褒。在这里有必要予以辨析。
我认为司马昭杀死曹髦,绝不能作为他的罪状,更不能把其说成是“奸臣”,封建史学家是站在正统主义立场上来评论司马氏代魏之事的。中古社会,忠君是封建伦理的核心,不忠就是叛逆,故司马昭千百年来为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然而历史唯物主义早就批判了这种封建正统史观,更不以传统的君臣纲常伦理为是非准则。毫无疑问,评价一个历史人物,主要是看他的所作所为,是否对社会、对历史发展有利,是否对经济、文化发展有利。从这个基本点出发,司马昭取代曹魏政权,不仅不是什么“过”,而是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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