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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磁带的汽车在磁带厂门口排成了长队。
“我要告状!”(13)
出版社的头脑发热了。
磁带厂的头脑也发热了。
大连磁带厂一下子又要了五十万张封面,加上其它七个加工点,共增加了一百万盒的加工量。人们预计这带子能发行三百万盒。
然而,一百万张新增加的封面刚刚印完,市场的形势却急转直下。每天的平均销售量由两万五千盘锐减至一千盘!订货的越来越少了,订了货的又取消了订单,已经发出去的有的要求退货。
这是为什么?奇怪!
难道大规模的盗版又开始了?
好在大连音像出版社事先留了一手:在每张盒带的封面上都印了一则启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我社获得了电视连续剧《辘轳·女人和井》全部插曲的版权。您如果发现凡不是我社出版的音乐盒带使用了《辘》剧插曲者均属侵犯我社版权,请您及时通知我社。
我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以索赔的经济赔偿费的20%作为酬谢。来信请写清您的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谢谢合作。
大连音像出版社
这则启示同时印有大连音像出版社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这一手很灵。
仅一个月,大连音像出版社就收到了寄自全国各地的五百多封举报信,装了满满一箱子。
这些信件举报说,市场上出现了由海南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辘轳·女人和井》插曲盒带(又名’91影视金曲)、延边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辘轳·女人和井》。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明显是盗版的音带,这些盗版带长度不够,演唱时断时续。有的读者还寄来了中原某省一家磁带厂的音带征订单,上面明明白白地印着《辘轳·女人和井》。
据知情者反映,还有许多盗版带正在策划之中。
据歌唱家刘欢说:已有八个《井》剧插曲版被人握在手里等待时机出笼。
看来,“盗扒拼”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如果是在一年前,遇到这种情况,出版者真是无可奈何:有多少畅销的音带,是被这种蜂拥而起的盗版带淹没了啊!在没有法制的一片混乱中,出版单位真是叫天不应呼地不灵,任人去侵害自己的权利。
然而,现在有著作权法。王树忠社长虽然急得嘴上都起了泡,但手里摸着一张牌:拿起著作权法这个武器,跟侵权者进行斗争。
3月下旬,大连音像出版社派出三个调查组,协同律师顺藤摸瓜追查盗版者。
很快,他们在南京查到了假封面,在北京查到了好几家销售盗版带的经销单位,在广州查到了一个假冒海南音像出版社名义非法录制发行此带的犯罪团伙。
4月18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音像管理处对海淀音像服务社进行检查,从仓库里查获一千四百张盗版封面及大批盗版音带,查封了该服务社的地下盗版加工厂。该社又是批发又是发行又是买版号又是盗版复制,什么都干,而其营业执照仅注明经营音带零售业务。
大连音像出版社抓住这家服务社的侵权事实,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法院第二天就立了案。院长亲自参与此案的研究。
半个月之内,此案审理完毕。
作为被告的侵权者在法庭上哑口无言,没有请律师,也没有替自己辩护,只能彻底认错,赔偿大连音像出版社的经济损失并被罚款。
审判的当天晚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便播发了此案审结的新闻。各新闻单位对此作了报道。香港一些报纸也在第二天作了报道或转载。
在广州,盗用版号、侵犯大连音像出版社独家出版权的犯罪分子已被逮捕。
王树忠又打了一个胜仗。
尽管为打官司四处奔波,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但他认为这很值得。他说:“著作权法给了我们维护版权、保护自己不受侵害的武器,我们就应当拿起这个武器,跟侵权者斗。”
王树忠打版权官司打出了名。
音像界都知道大连音像出版社爱较真,惹不起。
后来有一次,王树忠到天津参加全国音像博览会,遇到###一位领导同志。这位领导同志点名要王树忠在座谈会上发言,说:“你们干得好啊。我都怕你们告我的状。”
“部长,我有什么理由告你的状呢?”
“当时研究出版《中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