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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双方约定以友好合作精神,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及领土完整及互不干涉对方内政原则,发展和巩固两国间的经济文化关系。这奠定了两国关系间政治上相互支持、经济相互合作和文化方面相互交流的基础。19
此后,中苏两国政府陆续签订了《苏联帮助中国建设与改造五十个企业的协定》、《关于苏联政府援助中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专家协定和贸易协定》、《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协定和议定书》、《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等文件。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苏两国的经济、军事、文化交流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第四章 决策(2)
根据两国政府间达成的协议,苏联前后给予中国总额达六十六亿多旧卢布,年息为百分之一的优惠贷款。
为了帮助新中国尽快建立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在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期间,苏联援助中国实施了一系列工业建设项目,史称“156项工程”。实际投入施工的约一百五十个项目,涵盖了包括航空、电子、兵器、航天、船舶、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化工、机械、、煤炭、电力、石油、医药等国民经济各个关键行业。“156项工程”的实施,为新中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框架,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使中国工业生产技术能力有了质的提高。
与此同时,苏联派遣了大量的专家来到中国。从工艺制造到国民经济规划,几乎在各行各业都有苏联专家手把手传授专业技能的身影。据苏方统计,在1954至1957年期间,根据双方经济和技术合作协定,苏联派遣的专家数量达到近五千名。20
以俄为师
新生的人民政权,决心以苏联的社会制度和经济体系为范本,勾勒一个崭新社会的蓝图。
1949年10月5日,刘少奇在中苏友好协会成立大会上指出:
“我们要建国,必须‘以俄为师’,学习苏联人民的建国经验。……苏联有许多世界上所没有的完全新的科学知识,我们只有从苏联才能学到这些科学知识。”21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指出:
“在列宁和斯大林的领导下,他们(指苏联共产党人)不仅会革命,也会建设。他们已经建设起来一个伟大的光辉灿烂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共产党是我们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他们学习。”
1953年2月,毛主席在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告诫大家:
“我们要进行伟大的国家建设,我们目前的工作是很艰苦的,我们的经验是很不够的。因此,要认真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无论共产党内,共产党外,老干部、新干部、技术人员、知识分子以及工人群众和农民群众,都必须诚心诚意地向苏联学习。我们不仅要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而且要学习苏联先进的科学技术。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苏联的热潮,来建设我们的国家。”22
新国家的建设,急需大量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建设和管理人才。决策者很快意识到,现有人才水平和人才储备,与日新月异的需求相差甚远。
战争艰苦环境下自己培养的工农干部,在知识的系统性、专业型方面存在严重缺陷,难以满足现代化大工业生产的需要,而随着解放事业进程陆续加入革命队伍的旧时代知识分子,与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也还有一定距离。
旧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具有殖民地、半殖民地文化的烙印,不仅专业设置不完整,而且明显重文轻理,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改造并孕育出国家迫切需要的大量工程、科技人员。
与此同时,以美国为首的敌对阵营对新中国实行遏制并孤立的政策,在外交、经济和文化领域采取封锁和扼杀的手段。大量怀着迫不及待的心情矢志报效祖国的海外学子,被敌对势力以各种理由羁绊阻拦,不能立即回国效力。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央做出了向苏联大量派遣留学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先进科学技术的战略决策。
1949年7月,刘少奇等秘密访问苏联时向苏方提出,除了派遣专家来华帮助工作外,希望苏联接受中国派遣留学生,以帮助中国培养建设和管理人才。这一请求得到苏方的积极响应。
1950年6月,周恩来总理指定国家文教委员会冯乃超同志、外交部伍修权同志、###陈新民同志组成工作小组,负责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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