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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宪派看来,革命派所要求的改革已迟迟超过政体的范围。梁启超主编的《新民丛报》上说:“吾人之目的,将以改造现政府而不欲动摇国家之根本。革命党则因现政府之腐败,并欲变更国家之根本组织。”这里所说的“国家之根本组织”
,也就是国体的意思。
梁启超表示,他是积极主张“政治革命”的,不过“政治革命”的目的应该只是君主立宪,而这是可以由人民向现政府提出要求来实现的。
他说:“要求必能达政治革命之目的,且非要求万不能达政治革命之目的。是要求者,实政治革命之唯一手段也”。所以梁启超的所谓“政治革命”
,其实是取消革命。他又明白地说,推翻清朝政府的“民族革命”是他所反对的,但这并不是因为他有爱于满洲人,而是因为据他看来,实行“政治革命”并不需要推翻君主制度。至于君主是满洲人还是汉人,也不是重要问题,为了避免纷扰,不如由现在的皇帝继续当下去为好。由此可见,梁启超等人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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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族革命”
,其实质还是在于反对推翻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政治。他们既然不要求推翻封建国家的“根本组织”
,当然不需要而且憎恶革命。
革命派在反驳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派的这些主张时,虽然有人强调,现政府是满洲人的政府,所以即便它实行君主立宪也应反对。但更多的人则认为,革命是要结束两千年来的君主政治,而代之以民主政治,不应当满足于君主立宪。
资产阶级革命派(或其中的多数人)既然主张把地主阶级专政的国体改变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他们就不能不主张实行真正的革命。
他们采取这样的立场,就表现得生气勃勃,远比资产阶级立宪派站在更先进的地位。
第二,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了实现民主革命,要求发动下层人民群众的力量。孙中山说:“我们定要由平民革命,建国民政府,这不止是我们革命之目的,并且是我们革命的时候所万不可少产阶级立宪派所最反对的。
资产阶级革命派虽然不能作科学的阶级分析,但是他们朦胧地接触到了革命中的阶级力量的问题。他们常常用“中等社会”和“下等社会”这样的概念来说明这个问题。
1902年主张革命的杨笃生写了本《新湖南》小册子,他声明他的书是写给湖南的“中等社会”的。书中说:“诸君在于湖南之位置,实下等社会之所托命而上等社会之替人也。提挈下等社会以矫正上等社会者,惟诸君之责,破坏上等社会以卵翼下等社会者,亦为诸君之责。”
1903年留日学生出的《游学译编》杂志上说: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农民革命都是“云兴鼎沸,糜烂生民,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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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
,其原因在于“无善言革命之教育”。
这个作者认为,只有“中等社会”能够教育下等社会,进行“有意识之破坏”
,“有价值之破坏”。因此他说:“下等社会者,革命事业之中坚也;中等社会者,革命事业之前列也”。1905年,陈天华在《民报》上写道:“泰西革命之所以成功者,在于中等社会主持其事”
,这是说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胜利;“中国革命之所以不成功者,在无中等社会主持其事”
,这是说中国历史上的农民革命。
陈天华不久后自杀,他留下的遗书中说:“今日唯有使中等社会皆知革命主义,渐普及下等社会,斯时也,一夫发难,万众响应,其于事何难焉?”
这些言论都表明,当时的革命派明确地认定,革命必须由“中等社会”来主持、领导,又必须发动“下等社会”的力量。
“中等社会”是个含糊不清的概念。按杨笃生的解释,它包括“商”与“士”在内。
“商”可以说就是中小资产阶级,“士”
是指在封建社会制度经受大动摇、大震荡的时候纷纷寻求出路的知识分子。对“下等社会”这概念,上引《游学译编》中的解释,包括“秘密社会”
、“劳动社会”和“军人社会”三者,在三者中又特别着重于“秘密社会”
(即江湖上的会党组织)。这种解释是有代表性的。
代表性的。
要革命,就会引发出“下等社会”的力量,这是资产阶级立宪派之所以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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