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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垂。「是我雇用的一位先生提供的。我也不大清楚这个人的底细和能耐。我只见过他一次,但可以感觉出他并不是普通人物。」
「你是说他有办法把那『东西』抓回来吗?」
「是的,主席。」
「联络他。我授权你动用公司的研发基金。不惜任何价钱。」
达金用眼角瞄瞄身旁的麦龙。「上次在麦龙副总裁的坚持下,我们没有把处理那『东西』的工作交给这个人。为了这件事他非常生气。我不敢肯定他是否愿意再次接手。」
麦龙额头渗出冷汗。原本恐怕给达金抢了一切功劳,而决定用自己雇请的人手,还派出亲信巴泽监督整个运输工作,结果弄巧成拙。
麦龙突然想到:有关那「东西」的能力和特征的资料,达金是否对他隐瞒了一些,刻意导致这次失败呢?那「东西」在日间不是应该睡得像条死尸的吗?这可恶的黑鬼……
「麦龙,你先回去吧!」库尔登再次透过麦克风咆吼。「公司还有很多事等着你!」
麦龙踏出监控室。在钢门关上前,他听见库尔登说:「达金,再说说有关那『吸血鬼猎人』的事……」
麦龙狠狠扯下头上的白帽。他知道要保住自己在库尔登烟草公司中的地位,只有一个方法:比达金早一步捉到吸血鬼!
十月十七日 亚利桑那州 金曼附近
「热谷汽车旅馆」十六号房间
史葛·朗逊张大嘴巴,伸向盥洗台的水龙头,把刚服下的两片止痛药冲进食道深处。
他把水龙头关掉,凝视镜子中的自己——糟透了,两腮凌乱的胡子长得跟鬓发混在一起。眼袋又黑又深,像刚打完了十二个回合的拳师。原本修得十分整齐的平头,一个月没理之下已变作凹凸不平的杂草丛。朗逊索性戴起帽子。
房间外面传出「卡嚓」一声——像自动手枪上膛的声音。朗逊左手插入西装内,握住了左腋下的「贝雷塔92F」枪柄。
手指松开来了。他想起刚才忘记把袖珍录音机关掉。那是带子转尽后「录音」钮自动弹起的声音。
朗逊步出浴室,重重地坐在床上,顺手把放在床边的录音机收回口袋。习惯性地看看手表:早上十一时三十三分。
朗逊在心中飞快地运算:拜诺恩离开这里最少六十小时了。
他坐在床端一动不动,双手托住下垂的头脸。
地毯上一点白色的碎块吸引了他的视线。他从腰带取出一柄瑞士万用刀,在刀柄末端掏出一支小型钢钳,把碎块轻轻夹起来,放进一个细小的透明胶瓶里。
——这是什么?
他细心地用小钢钳把碎块弄出一小片,放上舌头尖端,很淡的味道,不是毒品或调味料。像是……天主教圣餐的薄面饼。
「那家伙是个真神父!」朗逊闭起眼。发现案件越来越复杂时,他需要黑咖啡。
在FBI待了十一年后,朗逊学会了一项本领:嗅出案件的「味道」。
朗逊检查过所有的尸体,结论只有一个:不可思议。最初他还想象,凶手恐怕是个身高六呎半以上、上臂粗达三十吋的怪力巨汉或是职业摔角手之类。
资料档案虽然列明,拜诺恩受过警察及特工处(Secret Service,专责保护总统之执法部门)训练,但要单独进行如此惨酷的屠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唯一的解释是他在发狂状态下发挥出异常的体能。
还有两具体内几乎滴血不剩的干尸。两个成年男人的血液仿佛消失到另一个次元般。是被拜诺恩带走了吗?
而协助拜诺恩逃亡的是个神父。
朗逊打开一本小小的记事册,写出一连串字句:
圣餐饼←→圣餐酒→基督之圣血
血!(干尸)→宗教仪轨(神父)
吸引朗逊注意的是另一项更重要的线索:凶案现场搜出一批饰物(包括项链、指环、耳环),证实全部属于「王储」五名受害人所有。「王储」就是近月肆虐于汉密尔顿地区的恐怖连环杀手。
朗逊继续在记事册上书写:
饰物→「王储」(拜诺恩?)
连环杀手←→邪教狂想(神父/血)
一个「圆」渐渐在朗逊脑海中成形。
法医的报告写得很糟,朗逊从中嗅到某种「掩饰」的味道,库尔登烟草公司对于雇用拜诺恩及派员到汉密尔顿的解释一直语焉不详,而FBI上层也似乎不愿加以深究……
房门打开,进来的是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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