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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是单眼皮。没有妩媚,也没有娇羞。那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是一种激情的向往,是一种献身般的凝重。
朱锦辉被她的激情感染,被她朗诵的这首诗的意境所吸引,渐渐地,心底也升起了一种庄严。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Gong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不知是《致橡树》说表达的爱情观感染了大家,还是盘菁菁的朗诵吸引了同学们,整个教室里忽然静了下来。
朗诵结束了。教室里出现了片刻的寂静。然后是一片暴风雨般的掌声。
…
盘菁菁低下头,给大家鞠了个九十度的躬,说了声:“谢谢大家。”
盘菁菁的诗朗诵,最后当然入选了校庆的节目单。
校庆的表演晚会上,盘菁菁穿着一身粉红Se的衣裙,头发上扎着一个粉红Se的蝴蝶结,化了淡淡的装,站在那个喜庆的红Se舞台上,声情并茂地朗诵者《致橡树》。她的朗诵照例赢得了雷鸣般的掌声。这个节目获得了二等奖。
从那天起,朱锦辉就开始关注这个nv孩儿。这个看似不怎么起眼,却很有气质,很特别的nv孩儿。
他想,班里得男生,螳螂和陈康他们,也许都是从这时开始注意并且喜欢上了盘菁菁。
盘菁菁没有刘蕾的美貌,也没有吴娜的爽快和好人缘,但是,在朱锦辉心里,她是最特别的。她能够把《致橡树》全文背诵下来,可见是多么喜欢这首诗。
《致橡树》也是朱锦辉喜欢的一首诗。这首当时在全国轰动一时的优秀诗篇,所描述的那种美好而理想的爱情,让朱锦辉对盘菁菁有了初步的认识。
朱锦辉开始关注盘菁菁。关注她的衣着,发型,甚至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不可遏止的感情,在他的内心深处生长出来,且Ri益阔大膨胀。渐渐地,他明白了,这种感情,就是那种叫做“爱情”的东西。
一个17岁男孩子,开始了自己的暗恋。
可是,朱锦辉是内向的男孩子。而且,学校里天天在讲防止和反对早恋。朱锦辉不敢也不能把自己对于盘菁菁的爱表达出来。只能藏在自己心底,有空的时候慢慢地回味欣赏。
但是,班里其他男孩子开始向盘菁菁发起进攻了。首当其冲的就是螳螂——章一郎。看着他们那些求爱的举动,朱锦辉其实心里当然酸酸的。但是他忍住了,安慰自己说,他们这都是小儿科,成不了大气候。
果然,不自量力的螳螂,在盘菁菁不动声Se的阻止下,灰溜溜地退回来了。陈康,大胆地当面给她送礼物的陈康,也被她挡回来了。
看到他们一个个败北,朱锦辉心里乐滋滋地。
高考就要来临了。大家都在为这一场决定今后命运的考试拼搏,自然没有谁考虑恋爱了。朱锦辉成绩很好,他尊重父Mu的意见,因为有个叔叔在上海,方便照顾自己,就报了上海最好的大学。
高考之后,他偷偷打听了盘菁菁填写的报考志愿,是合肥本地一所较好的学校。
这时,朱锦辉鼓起勇气,给盘菁菁写了一封情书。自己平生的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情书。署名“逸轩”。他在信里约盘菁菁在银河公园门口见面。
可是,盘菁菁根本没有理睬他的情书。失望的朱锦辉,在公园门口等了很久。第二天,他看到跟同学们谈笑风生的盘菁菁,真恨不得上去打她一拳。
后来,他们一分别就是好几年。他经常打听盘菁菁的情况。直到听说她结婚了。找了一个本校的学长,简南。他背负着巨大的失望和情绪落差,找了个酒吧把自己灌了个醉醺醺,方才回到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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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三五章 婚姻之痛
朱锦辉读硕士时,经导师的夫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毕业于上海本地大学金融专业的nv生;在上海一家银行工作。nv孩子长得白净文雅,瘦高欣长,一看就是个让人心动的漂亮美眉。
这时候,朱锦辉心仪的盘菁菁已经跟简南结了婚。痛苦失落之后,朱锦辉答应跟nv孩交往。
nv孩子斯斯文文,皮肤白净得像是一张白纸。她对朱锦辉很欣赏,也很依赖。nv孩的父Mu在上海经营着一家有几个连锁店的小型超市。虽说并不是大老板,但是丰衣足食是没问题的。对于这个唯一的nv儿自然是掌上明珠一般疼爱。
他们早已为nv儿买了房子。在这个房价飞快上涨的社会,他们庆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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