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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啦行啦,”三儿却满不在乎地挥手甩掉他才起的话由,“走了!”
对这十五岁的少年来说,智者箴言若与及时行乐为敌,倒不如不听。看他颇自在地赶着猪群在地里来回踩踏,新下的种被翻入鸟喙所不能及的深处。阿蒙奈莫内!多正气的名字,取名的当时就是为文书大人预备下的。他知道母亲是想让三儿跟着他学的,只可惜这孩子见字便要瞌睡。
凡人们不幸的根源正是他们缺乏自制的力量,对三儿强求不来的进取心,他也无法。
别过弟弟们回到庄上,正遇见母亲攥了光的手拖她出来。光散着头发,并没哭闹,单咬住唇犟着不肯走,苦苦张望的模样。
“才回来啊,”母亲一见是他,倒松了口气,“是难产么?”
“顺产,是女孩,”他答,“我又弯去田上看了看,这才耽搁的。”
“这年纪能再得个女娃,真不知夫人要欢喜成什么样子呢!等我从邻村回来,再去向她道喜。”母亲把光拉到身前,说话的功夫就将她刚及肩的金发结成了短辫,转而又问:“田上那几个我让塔内尼替我盯着,有偷懒的没?”
“都在忙活……”他扫了小奴隶一眼,她垂眸看地,已放弃了挣扎,“您要去邻村?”他明知故问。
“趁七丫头没在得赶紧去,不然一个哭一个求,又要磨我半天!”
“还没长多少啊,这么短的头发也收?”
“应该收的吧?”母亲不确定地说,“颜色稀罕的话,怎么着都能换点东西的……”
“要留到小七那么长再送去,假发作坊那头也好说话些——”
“是我见不得她披头散发的,还是铰了干净!”母亲剪断他的话,气咻咻地道,“没羞没臊的疯丫头!偏偏那几个又都是没轻重的岁数!这往后要传出些什么来,白叫人笑话我不会管教!”
未及细想,却见光飞快地抬起眼,红着脸望住母亲,只不敢出言争辩。
原来……药是为光求的。
仿佛正午艳阳化了火流,从头顶直蹿脚心,不过多问半句,就给烧成了灰烬。
他目送她们出了田庄:母亲攥住光纤细的手腕,光那么顺从地亦步亦趋,如果小七没有来,母亲是会把光当女儿养的吧?
进屋沐浴更衣,行过午时净礼,他独自坐在北窗下默念颂文。新近从都城传来的谕旨中,万物之主阿蒙—拉已择定着裳的那位陛下为他属意的人选,更将“南北两地之王”的称号加冕于她,让这位拖着“她”字头的陛下与十三岁的少年王一起,立足于自古只容法老主祭之地敬奉神前。手上这篇流传在各神庙间的颂文,正是神前第一祭司哈普塞那布大人为“她”陛下的新头衔献给主神的答礼。大祭司这些年独得陛下倚重,高居庙堂之巅,时间久了,仰望到颈酸,想来也是乏味——尽管大人正值盛年,不知怎的,私下里竟流言传出,声言大祭司已渐感不支,就要卸去诸多俗务——会是谁在流言背后跃跃欲试,等不及要取而代之呢?
奈巴蒙原本打算趁此清闲将颂文背下,可恼才起头就给外边的喧闹声搅得无法再记。开始他还当是三儿听了劝,领着弟弟们回来了,后听出马蹄夹着车轮在沙地上碾过的动静,才知是来了不期而至的贵人,他赶忙起身出迎。好在袍子是新换的,又刚行过净礼,挂上镀金申符,衬上在至乘之地养成的神官派头,就算是迎接大祭司亲临,也尽够了。
迎出屋时,正见一辆双马战车绕着院中空地兜过弯来,驾车的是个十来岁的男孩。见有人出来,男孩轻拉辔头,驭马碎步跑到他身前,开口问道:“我来找扈从统领塔内尼,您知道他在哪吗?”
答话以前,奈巴蒙先注意到男孩眉下嵌着的一双眼睛,双瞳流水般清亮,淌着他这年纪的孩子惯有的灵秀——这是荷露斯神点在他们眼里的,一道尘土掩不掉的光。等他们长成,这纯之又纯的光彩自会如朝露般散尽——但此刻引得他注目的却不是这稍纵即逝的灵光,而是男孩并非纯黑的双瞳,因掺了杂色,反折出异样的剔透,几乎从此能望见他眼底流转的神思。
他就是塔内尼新近侍奉的那位小贵人吧?
身上流着蛮族的血,眼中闪着沙漠的光,头发如玄武岩般墨黑,肤色却比方解石更洁白。
奈巴蒙向他躬身行礼,男孩马上颔首还礼。祭司仰起眼,看男孩狠晒成棕褐色的脸盘,看他眼底的异光,血统是遮掩不住的,他想。
“您是曼赫普瑞少爷吧?”祭司温言道,“我是塔内尼的长兄奈巴蒙,今天是敏神为本村定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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