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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听见背后的开门声时,他拒绝转身去看。
“你到这儿来要什么?你要什么?”他本来应该能听见她的喘息。
“我要你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还要你叫我的名字。”
保罗·D再也不用操心他的小烟草罐了。它锈死了。因此,当她撩起裙子、像那两只乌龟一样把头扭过肩膀的时候,他只是看着月光下银光闪闪的猪油罐头,平静地说话。
“好心人收留你、好好待你的时候,你应该想着报答才是。你不该……塞丝爱你,就像爱她自己的女儿。这你知道。”
他说话的时候,宠儿撂下裙子,用空荡的眼睛望着他。她悄没声息地迈了一步,紧挨在他身后站着。
“她不像我爱她那样爱我。我除了她谁也不爱。”
“那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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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 11(2)
“我要你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
“回屋睡觉去。”
“你必须抚摸我。进到我身体里。你必须叫我的名字。”
只要他的眼睛定在猪油罐头的银光上,他就是安全的。可是一旦他像罗得①的老婆那样发抖,娘们似的想回头看看身后罪恶的实体;一旦他对该诅咒的作祟者心生同情;一旦顾及到他们之间的交情,想要把它搂进怀里,那么,他同样也会迷失。
“叫我的名字。”
“不。”
“求求你。你叫了我就走。”
“宠儿。”他叫了,可她没走。他没听见她又挪近了一步,他也没听见锈屑从烟草罐接缝处散落时发出的沙沙声。所以盖子松动的时候,他没有察觉。他只知道自己进入她的体内时,说着:“红心。红心。”一遍又一遍。先是轻轻地,而后响亮得吵醒了丹芙,也吵醒了保罗·D自己。“红心。红心。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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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 12(1)
回复最初的饥饿是不可能的。丹芙很幸运,光是看着别人就能顶饭吃。可是反过来被别人回看,却不是她的胃口承受得住的;它会穿透她的皮肤,直达一个饥饿尚未被发现的地方。这种事不必经常发生,因为宠儿很少正眼瞧她,即便瞧上一眼,丹芙看得出,自己的脸也不过是她眼睛略停一停的地方,眼睛后面的头脑仍在继续漫游。可有的时候———这种时刻丹芙既无法预料也无法创造———宠儿用指节拄着腮,关注地端详着丹芙。
那真可爱。不是被盯视,也不是仅仅被看见,而是被另一个人兴致勃勃、不加评点的眼睛拉进视野。把她的头发当做她自身的一部分,而不是当做一种材料或者一种样式,加以审视。让她的嘴唇、鼻子、下巴得到爱抚,就仿佛她是一朵让园丁流连不已的毛萼洋蔷薇。丹芙的皮肤在她的注视下溶解,变得像搂住她妈妈腰身的那件莱尔裙一般柔软、光艳。她在自己的躯体之外漂游,感到恍惚,同时也觉得紧张。别无他求。听之任之。
这种时候倒是宠儿看起来有所需要———有所要求。在她漆黑的大眼睛深处,在面无表情背后,有一只手掌平摊出来,在讨要着一个铜子儿;丹芙当然乐于施与,只要她知道如何给她,或者对她有足够的了解。但这了解并不得自宠儿对那些问题所作的回答,那些塞丝偶尔向她提出的问题:“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么?我也一直不认识我的妈妈,可我见过她两回。你从来没见过你的妈妈么?他们是哪种白人?你一点儿都不记得了?”
宠儿会挠着手背,说她记得一个属于她的女人,还记得自己从她身边被人抢走。除此以外,她记得最清楚的、不断重复的,是那座桥———站在桥上往下看。另外,她还记得一个白人。
塞丝认为这一点值得注意,也发现了更多的证据,支持着她曾经向丹芙透露过的结论。
“你是从哪儿弄到那条裙子和那双鞋的?”
宠儿说是她拿的。
“从谁那儿?”
沉默。更快地挠手。她不知道;她看见了,就拿了。
“哦。”塞丝应道,然后告诉丹芙,她相信宠儿曾经被某个白人关了起来,以满足他的私欲,从来不让出门。她肯定是逃到了一座桥之类的地方,将其余的一切从记忆中洗去。有点像艾拉的故事,不过那是两个男人———父子俩———而且艾拉记得一清二楚。有一年多,他们为了满足自己,一直把她锁在一间屋子里。
“你想象不出来,”艾拉说过,“他们俩对我干了些什么。”
塞丝认为这就能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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