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第2/4 页)
封建社会的困苦、屈辱状态中,国家分裂,战乱频繁,社会动荡。因此,“恢复中国的伟大所必需的全国统一是所有爱国的中国人衷心渴望的目标”。经过几代人的奋斗,中国终于获得了独立和统一。中国民众由此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豪感。接着,在50年代前期,中国完成了大规模的社会重构工程:中国社会摧毁了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私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制定了激动人心的社会主义建设蓝图。
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特别注重人民大众的社会平等地位、基本权利和基本权益。这一时期,围绕人民大众的社会平等地位、基本权利和基本权益,围绕社会成员一些最基础性的需要,中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许多社会政策。其中,有些社会政策得到了广泛实施并取得了深远影响。
(一)围绕女性解放而制定和实施的社会政策
在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生活极为悲惨。经济上,妇女没有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甚至出嫁时的嫁妆也不得完全归自己所有;政治上,不准妇女参政议政;生活上,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必须遵循“三从四德”的礼教。虽然从近代开始就有许多先进的人士倡导妇女解放,试图改变妇女的悲惨状况,但由于没能将女性解放运动同整个社会的改造结合起来,因而其影响是有限的。
1949年以后的近30年间,通过相关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中国女性的实际境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第一,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法定权利。1950年5月1日新中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新中国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主义婚姻制度。这就摧毁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法律上保障了妇女的婚姻自主权,提高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后相继出台的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等等。第二,妇女就业人数大幅度提高。1949年以后的近30年间,中国妇女的就业人数迅速增加。以全民所有制单位为例,1949年女职工的人数为60万人,1977年剧增至2 036万人。第三,广泛地参政议政。妇女全面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府和司法机构的活动。第四,重视妇女的健康保健。中国政府对女职工采取了全面的劳动保护措施,如城市女职工中的生育妇女都享有3个月的带薪产假。1950年全国县及县以上的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机构数为2 880个,1976年上升至7 952个;1949年全国妇幼保健所、站机构数为9个,1976年上升至2 239个。
从平均到公正:中国社会政策的演进(3)
这一时期中国妇女的解放有着巨大的历史意义,这既是真正人道主义的体现,是平等、自由理念在现实社会中的实现,同时也是对中国人力资源的巨大开发。这种积极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2000年,中国女性经济活动参与率高达,居欧亚各个国家之首。在众多的后发国家中,中国在女性解放方面的成就明显居于领先位置。
(二)有关大众教育的社会政策
1949年以前,中国的教育十分落后。全国80%以上的人口是文盲,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左右,劳动者很少能进入学校学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仅占全国人口的5%左右,而且教学设备十分缺乏,教材陈旧落后。这一切是同当时落后的经济基础、落后的社会结构以及落后的教育观念相适应的。
1949年之后的30年间,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国民的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了许多相关政策,促进了大众教育的兴起和发展,并对中国的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的影响。50年代初,中国开始实行一切学校“向工农开门”的方针。1950年12月,政务院发布《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1951年2月,*颁发了《举办工农速成中学暂行实施办法》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暂行实施办法》,以此为契机,中国开始创办工农速成中学。1956年3月,*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要求各地按照当地情况,在5或7年内基本上扫除文盲;要求2~3年扫除机关干部中的文盲,3或5年扫除工厂、矿山、企业职工中的文盲95%左右;5或7年基本扫除农村和城市居民中的文盲,即扫除文盲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