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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慢慢的坐下,也若无其事的喝起了酒。歌舞再度上场,只是每个人的心思都发生了变化,大殿中的氛围出奇的怪异起来。淡淡的血腥气弥漫在军须靡的周围,他的目光似乎极不经意的瞥向右侧的那一滩鲜红的血迹上。
这一切,都被身边的银戈收在眼底。
…………雨归来…………
深夜里,木头哔哔啵啵的在铁炉中燃烧,散发着熏人的味道和烟气,望着缭绕的青烟慢慢散开在帐子中,风声呼啸着似乎要掀起帐脚,铺着毡绒的地毯是暗沉的红色,仿佛是凝固干涸的鲜血,这里的一切都是用血铸就的,甚至就在帐子上还挂着一个兽皮,那垂下的四肢似乎还沾染着当初剥皮时的鲜血。
这里没有汉室的红砖碧瓦,没有精致的落幕低垂,没有精致的铜炉暖手,也没有鲜嫩的清茶,只有带着腥膻之气的牛乳,上面还漂浮着刮进来的草屑,漂浮在厚厚的发黄的奶皮上。
从疼痛中醒来的细君,腹中依然传来丝丝疼痛,下体依然在流淌着殷红的鲜血,走了的太医、斥退下的侍女,只剩下她一个人,看着即将熄灭的荤油灯,却无力去挑起灯芯,任由它的光慢慢弱下去,最终灭了。
凄凉顿起,直到帘子被掀开,两双眸子相对,一个阴沉黯淡,一个立刻转入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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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痛失胎儿(2)
军须靡走进帐子,小心的放好,在长安时就听说汉人的女子身子较弱,生产后要整整休息一个月,不能沾凉、不能见风,他早已布置下去,看了看炉火,他又添了几根木头,赤红的火光映着他冷硬冰寒的脸,照见那浓黑的须眉,眼里似乎攒动着同样的火苗。
半晌他才缓步走到床边,看着那个闭上眼睛不想看他的女人,望着锦被下的身躯,他的手轻轻放在了她的小腹上。
那里,曾经有过他们的孩子,虽然他讨厌汉人,讨厌这个和亲,甚至讨厌自己,但是,他没有任何理由讨厌这个孩子,因为那是他的骨血,是他的第一个子嗣。
“把你的脏手拿开。”细君无力的说道。
军须靡看着已空的药碗,他知道她恨他。第一次如她所愿地从她的身上移开手,却发现她的下巴在一天之内就变得瘦削起来,脸色也更加苍白了。
“孩子,还会有的。”他突然冒出这句话来,就连他自己也惊骇万分,或许是因为内疚吧。
细君终于睁开了眼睛,冷冷的看着他:“你明明知道孩子是谁的,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军须靡淡然的扫过她的面颊,看着她躺在锦褥之中,黑发披散如瀑布一般,更衬得她的脸苍白如雪,心底压下一丝恼人的不悦:“就算知道,又怎样?”
难道他有别的选择吗?怪只怪他没有想到,竟然一次就可以留下他的种。
细君紧咬着下唇,原来他明明知道却还要这么做:“孩子,不会再有了!因为你不配做我孩子的父亲,你既然亲手扼杀了他,双手就沾满了罪恶的鲜血,不要再碰我,我嫌脏!”
军须靡怒火腾的起来,他捏着她的下巴:“你嫌我脏?不想再给我生孩子?很好,你以为你有说不的权利吗?大汉送你来,不就是想让你生下孩子,将来吞并我们乌孙王国吗?别把自己说的那么清高,说到底,你不过是个--”他陡然起身,大踏步的向帐外走去,猛地扬起帐门幕布,又狠狠地摔下,一阵凉风嗖地刮了进来。
外面已经是暮秋天气。
军须靡走了两步,回望那并未遮掩好的帐子,稍停了一下,又折身放好,才匆匆的离开!
她的心可以再疼一点吗?为什么要在已经生成的伤口上再抹一道盐巴,难道非要提醒她,自己是一个被抛弃的公主吗?远离家国,原本就是最大的痛,狐死首丘、越鸟巢南,而她却只能遥望数千里外,大漠的尽头那个遥不可及的故乡。
……雨归来……
整整半个月,军须靡没有出现过。
整整半个月,刘细君都躺在自己的卧帐之中,任由外面的风声越来越紧,十月已是初冬,烧得再暖的炉火也抵挡不住她内心的冰寒。
腹中的坠痛终于慢慢平复,可是精神上的创伤却深入骨髓。她忘不掉他的一丝冰寒的眼神,忘不掉那一声来自地狱的话语:“现在喝掉它,还是生出来让我亲手杀掉那个孽种?”
第二十一章 大汉信使(1)
他杀了她的孩子!属于她自己的孩子。
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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