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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利制衡、这种牵掣和制约,靠的是什么?是政策制度还是另外拉一个部门进来掺沙子、搞平衡?搞平衡也不要紧,反正都是为了工作。但是,搞平衡如果控制得不好,就会搞成人整人,我们自己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是搞法制建设的,结果弄来弄去会不会又觉得还是人治好,不知不觉地又回到搞人治的老路上去?最主要的问题是这里面暗含着一个前提:就是执行局本身不能通过制度建设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个别法官的腐败问题。那我就要问了,省高院执行局这几年的工作到底怎么样?有大的腐败案件、贪赃枉法的事情出来没有?没有嘛。难道说只要一接触拍卖就必然腐败?那我们不禁要问,如果由司法技术处来统一管理这件事,会不会也必然出现腐败呢?恐怕不能这么说吧。我跟鲁冰还不一样,鲁冰是从下面基层法院调上来的。我在执行局干了差不多十年了,如果中介机构仍然由执行局统一归口管理,还没有什么,如果交由司法技术处管,是不是有一个对我的工作进行总体评价的问题呢?我的这些想法到院里还不能说,人家又没有指名道姓地说什么,你主动去解释,还不越抹越黑呀?仲平你我是朋友,跟你说说算是一吐为快。我也知道你嘴巴紧不会到外面去传。不管怎么样,公开选拨中介机构的消息是准确的。也就是说,不管是评估也好拍卖也好,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由承办法官一个人说了算了,这跟独立办案是两回事,法官个人的权利不加以限制,确实容易出问题,这种无秩状态必须根本改变,这也是出于对咱们执行队伍的爱护,对法官个人的爱护。也就是我刚才说的,评估、拍卖统一归口管理是大势所趋,谁也阻止不了。现在是一种什么形势呢?院党委包括院审判委员会对于归口到执行局还是司法技术处或者别的部门,也是有意见分歧的。但大多数人的意见还是主张归口到执行局,但可以考虑吸纳立案庭、审监庭、纪律检察委员会的同志参加,或者让它成为一个合署办公性质的业务部门,但仍然在执行局下面挂牌。执行局本来就比一般的庭室高半级,这样设置也说得过去。这也让我很感欣慰呀。证明组织、大多数同志对执行局的工作,对我本人的工作还是充分肯定的,现在外面的说法很多,挺讨厌的,你如果听到了什么闲话不要去管它。”
印像中,这是健哥跟张仲平认识以来说话最多的一次。在健哥说话的过程中,张仲平时不时地点头。健哥的一番话让张仲平心里踏实了不少。以前的拍卖委托虽然也是以省高院的名义下的,其实是由承办法官直接在盖好了院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填写的,个人行为的色彩比较浓厚,方便是方便,却也容易授人以柄。如果有一个统一归口管理的部门,肯定也会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出台。就像市中院,配套文件就不少。张仲平是学法律的,知道规则越多,漏洞也就越多。表面看起来很严密,其实操作的空间反而更大。而且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把私下操作的痕迹掩藏在照章办事符合程序的说法之下。事情是人办的,只要还是那些人,问题就大不到哪里去。就是换人也不要紧,换的又不会是外星人,怕什么呢?
张仲平说:“既然院党委、院审判委员会已经把这件事提上了议事日程,想必也就开始讨论过框架问题了,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盘子。”
健哥说:“到目前为止,对执行局还是有利的。但是张总你也知道,现在的事情是很难说的,随意性很大,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不过,初步的框架意见已经定了,就是先由执行局拿方案。司法技术处的主任姓董,叫董胜。有人喜欢取外号,在他的名字上加了一个字,叫董什么。我跟他的私交还是可以的,从来没叫过他的外号。在这件事情上我的态度是实事求是的,既不能说他懂什么,也不能说他不懂什么,只能说谈到评估和拍卖,他目前应该算是外行,没有什么发言权。上午我跟你打电话,也就是想跟你见见面,听听拍卖公司的意见,看这个盘子究竟怎么定比较好。”
张仲平说:“首先当然是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从事省高院委托的拍卖业务不是儿戏,应该是这两个行业的精英企业才能入选,宁缺勿滥。我看可以从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国家注册拍卖师人数、过去三年每年的拍卖成交额以及省拍卖行业评优等方面进行限定,能挑个三、五家就相当不错了。”
健哥说:“咱们3D公司是什么具体情况呢?”
张仲平说:“3D公司成立已经五年了,注册资金一千万,国家注册拍卖师三名,每年的拍卖成交额均在五千万以上,连续三年评为省里的先进拍卖企业。能够达到这个标准的,全省也就三、五家吧。”
健哥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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