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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82楼楼主的发言,大家才真正明白了,楼主“净化”坛风是有所指的,因为这个业余音乐爱好者曾经批评过某人文章有“抄袭”之嫌,其实楼主真的没必要这样做,完全可以从一开始就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由此,让我对楼主的处事方法或为人不能不产生怀疑。
转:
第82条回复: 作者 银杏儿:
《许永之妻》为抄书之作……别人也从书上借鉴来,跟你那个意思一样,文字也差不离(稍稍变更一下就是嘛)该算谁抄袭谁剽窃???
……
如果说我过去对“醉翁之意不在酒”这句成语还理解不透的话,今天我才真正理解了。”
——看官醒眼!这“醉翁之意不在酒”抖出的正是银杏儿在第82回复的发言!看看“符号”转的这一句:“《许永之妻》为抄书之作……别人也从书上借鉴来,……该算谁抄袭谁剽窃???”——这可是“白纸黑字”的“证据”啊!这不清清楚楚证明:银杏儿就是替“W”辩护?!就是硬把“科”诬为“抄袭”?!
面对这“铮铮铁证”大家还有何话好说?!银杏儿还有什么好狡辩?!!
但,细心人不难辩认出“瑕疵”:——“W”的文章跟音乐完全无干,而“科”的帖文纯碎说音乐,这“跟你那个意思一样,文字也差不离”该怎讲?这可是风马牛不相及哦!
更可观的是:只要朝前翻一页,认真看看银杏儿82回复原帖,这“符号”的剪刀浆糊栽赃功就立马破相!
——“符号”的剪贴搂空术是:
将银杏儿82帖多达二十多行文字的内容全部“吃掉”,仅留下首行文字(原转帖中的标题)和最后一行诘问,将之粘连成一体,这“《许永之妻》为抄书之作……别人也从书上借鉴来,跟你那个意思一样,文字也差不离(稍稍变更一下就是嘛)该算谁抄袭谁剽窃??? ”的栽赃诬陷“罪证”,便大功告成!!!
——“符号”的造假栽赃,务必请看“连载十”的详细揭露,此处暂省!——
呵呵, 不说道德准则,不说C论坛坛规,这种事可是发生在奋力法制建设的中国、发生在某种程度代表政府的C网论坛啊!
(二)
紧接着,“糖方”亮真面目上阵,再次抛出马甲“符号”的栽赃诬陷伪证!!!
这厮又穷追猛打,拉扯出银杏儿来C论坛对在现实中遭受不公所作的申诉(银杏儿上传了大量扫描证据),称“我注意到,对你的遭遇,您要保护的那位女士是旗帜鲜明支持您的。”攻击银杏儿“做得不光明磊落”……并直言断定“科列克”的帖文是“创造”——“原创”……
——看官,这连银杏儿保护“W”的“动机”都“挖”出来了——因为“W”写过支持银杏儿申诉的文章,所以银杏儿“为‘W’而火中取栗!”“糖方”这厮莫不是佛尔摩斯转世C论坛现身吧?!
呵呵,银杏儿女士,你的“老底”和“假面具”下的丑恶本性都被“曝光”了,你还有何话可讲?你已无脸见人!你跳进黄河休想洗清!这*堂你已落定!
这惊天诬陷出台后,在“猛得利”等人对银杏儿“心胸狭隘”、“不配谈论音乐”的咒骂攻击声中,接下去上演的,是“眼睛雪亮群众”对“卑劣女人”人人喊打!是曾经支持银杏儿申诉的人对“受骗上当”的愤怒!是吹捧“科”大表“对高雅深该理解”的“高雅情趣”者伙同“科”搅浑水大搞人格诬蔑者向银杏儿砸乱砖舞乱棒泄恶恨——选贴(附笔者简驳):
1、“痒就挠”:
“打开此贴,对楼主探讨问题的方式方法及语言表示非常不解!
看了之后,感觉完全是为维护某女而打击老科恐是主要目的!!!!!!
同意符号、糖方的意见!!!”
(——笔者驳:您真看过了?若此,您跟山乡来客、糖方等诬陷之徒算不算同伙?!)
2、“止若水”:
“银杏儿(老师),您若真是无可心虚,光明磊落,又何必如此激动愤慨呢?
公道自在人心,当一个小孩说出了“他什么也没有穿呀!”的时候,大家其实已有定论了。
这个帖子出现了非常有趣的现象,一开始大家都来捧场,来赞美你,
当“猛得利”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几乎所有的后来网友都是针对您的不妥发言的。
你也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吧?您的做态和方式,实在是有问题,实在是令人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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