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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起草小组,着手起草。后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起草小组由八人组成,即陈伯达、胡乔木、董必武、彭真、邓小平、李维汉、张际春、田家英。实际上,真正动笔起草的,在这八人之中,显然是三位“笔杆子”——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均为毛泽东秘书。
为了避开北京冗杂的事务,便于专心起草宪法,毛泽东带着起草小组于1953年12月24日来到杭州。
起草小组通过内务部,搜集了许多国家以及中国往昔的种种宪法。胡乔木一时间完全“进入角色”,钻进了宪法堆里,反复钻研着种种宪法,内中有:
1918年苏俄宪法;
1936年苏联宪法:
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
1946年法国宪法;
1913年天坛宪法草案(亦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起草而得名);
1923年曹锟宪法;
1946年蒋介石宪法;
……
胡乔木在《我所知道的田家英》《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一文中,这么写及在杭州的工作情形:
“1953年底,毛主席指定陈伯达、田家英和我准备去杭州起草宪法。陈已先拟初稿,听说又要别人参加,改动他的稿子,就已很不高兴。到杭州后,陈告诉家英,他要住在北山高处,表示他不负任何责任。第一次开会讨论,他又对家英发火,认为任何人非经他的许可,不得在主席面前讨论原稿,并且不许向主席说明会中原委。家英对陈的这种专横行为非常愤慨,却无法反抗。此后,每次开会以前,先得向陈做一次汇报。直到罗瑞卿后来(他是一道来的,但以前并没有参加起草宪法的讨论)直截了当地提出某某条应该这样改,某某条应该那样改,陈管不了他,陈独裁的局面也就打破了。陈因为一开始就不愿到杭州来,来了势必改动他的原稿,加上讨论时毛泽东自己也常常当面对陈的草稿提出种种重大的修改意见,所以在整个起草过程中他闷闷不乐,常对家英说:‘我不行啦,要回老家当小学教师啦’,等等。”
在杭州起草《宪法》(2)
胡乔木的回忆,透露了陈伯达与他及田家英的矛盾。
参与过起草《共同纲领》的胡乔木,对于起草宪法已算是有了经验。
起草工作颇为紧张:1954年2月中旬,起草小组写出了初稿;2月20日,写出二读稿;2月25日,写出三读稿;3月8日,写出四读稿。
3月12、13、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对四读稿进行讨论、修改,大体上完成了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此后,草案交各方广泛讨论,八千多人提出了五千多条意见。直至1954年9月20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据陈伯达告诉笔者,《宪法》的序言是由胡乔木执笔的。胡乔木也参与了其他部分的起草。
不过,在紧张地完成了四读稿之后,宪法草案的修改重担压到了田家英肩上。胡乔木离开了起草小组。
胡乔木又到哪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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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病倒
胡乔木到苏联去了!
繁重的工作,使胡乔木又一次病倒。这一回,他的右眼患中心性视网膜炎,先是在北京住院治疗,不久送往苏联,住进了莫斯科克里姆林宫医院。
在那里,闹了笑话:苏联大夫进病房,嗅到一股臭味。细细找寻,发现胡乔木带来了发出臭味的东西——在玻璃瓶里,装着白色的小方块食物,长着灰绿色的霉斑,臭气冲天。大夫双眉紧皱,把玻璃瓶扔进了废物箱。胡乔木深为惋惜,因为那是他特地从国内带来、喜欢吃的臭豆腐!
胡乔木病了之后,承受工作重担的田家英也累倒了。虽然田家英比胡乔木小十岁——那时只有三十二岁,累得吐血了。
对于“秀才”来说,眼疾对工作影响最大,不能看书、看报、看文件,也无法从事写作。不得已,胡乔木只得放下笔杆子,专心休养,又度过了一段“空白期”。
眼疾日渐康复,胡乔木的笔,重新忙碌起来,帮助周恩来起草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要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1954年9月19日,毛泽东致函胡乔木——
胡乔木同志:
此件(引者注: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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